2008年上海立信会计学院招生章程

一、学校全称

上海立信会计学院 

二、校址

校本部:       上海   松江文翔路   2800

  松江校区:  上海   松江文翔路   2800

  徐汇校区:  上海  徐汇中山西路2230

备注:

三、层次

√□本科  √□高职  √□专科

四、办学类型

√□       普通高等学校成人高等学校

√□公办高等学校民办高等学校独立学院

高等专科学校高等职业技术学校备注:                   

五、在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分专业招生人数及有关说明

 见各省市高招办公布的招生计划

六、专业培养对入学外语考试语种的要求

 一般专业限招英语,计算机信息管理(中日合作)专业日语、英语兼招。

七、招收男女生比例

 各专业招收的男女生比例不限

八、身体健康状况要求

 按照国家教育部、卫生部等部门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的指导意见》执行,不招收色觉异常度(俗称色盲)、单色不能辩的考生。

九、录取规则

 1、考生的投档成绩需在各省市划定的本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上;

2、在各省市规定的投档比例之内进行投档,对投档名单内的考生进行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

3、进档考生按总分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在总分相同时,文科依次按语文、外语、数学、综合成绩进行录取,理科依次按数学、外语、语文、综合成绩进行录取。在文理科不分的情况下,总分相同时,依次按数学、外语、语文、综合成绩进行录取;

4、分专业时,以统一文化考试成绩为基本录取依据,按考生填报的专业志愿先后顺序,从高分到低分进行录取,如果第一志愿不能满足,按其第二志愿、第三志愿依次投档;

5、各专业志愿之间不设专业级差分;

6英语专业需要英语口试,口试成绩必须在C级及以上,笔试成绩必须在100分及以上;

7日语专业需要英语口试,口试成绩必须在C级及以上。

8、凡上海考生报考国际经济与贸易专业(本科)需要英语口试,口试成绩必须在C级及以上。

9、录取专业为会计学的考生,录取以后,我校将根据其统一文化考试总成绩和英语笔试成绩,择优选拔部分考生进入会计学(国际会计)专业方向学习。  

(备注:需说明有无相关科目成绩或加试要求、接收非第一志愿考生的分数级差、对加分或降低分数要求投档考生的处理、进档考生的专业安排办法、同分处理情况以及投档规定等。)

十、收费标准

学费标准

本科专业:5000/年;

高职高专专业:7500/年(其中中日合作专业为15000/年) 

住宿费标准

 松江校区住宿:1400/

 徐江校区住宿:1200/年(部分住宿)

十一、颁发学历证书的学校名称及证书种类

学校名称

 上海立信会计学院

证书种类

学业期满,符合毕业资格,颁发上海立信会计学院本科或专科毕业证书

十二、联系电话

 021-677051156770523867705131

十三、投诉电话

 6770500864278346

十四、网址

 www.lixin.edu.cn

十五、资助学生政策

 1、学校每学年对评选出的品学兼优的学生,将分别授予相应的荣誉称号,发给证书和奖励金,发放奖励金的最高等级可达3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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