院系介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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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点实验室

 除现有设施外,近期,学校得到了各级政府的大力支持,目前正在积极地扩建新校区,除了校区建设以外,学校还注重实训实验室的建设,在原有的上百个实验室的基础上,近三年内,学校投入上亿元,兴建了五大教学中心,分别是食品研究中心,该中心是由北京市级财政投入3000万的项目,帮助我们食品专业建设的这个中心之一,是以传统食品和婴儿的研发为主,同时兼顾食品安全检测,为食品专业的专业学习提供了一个很好的条件。第二个是康复与护理实训中心,这也是北京市财政正式拨款立项的项目,为我们2015年新增的康复治疗学专业,以及去年新增的护理学专业的学生的教育教学实践做了很好的铺垫。我校2014年还建成了一个北京3D打印技术创新服务中心,为我们工业设计专业的学生提供了一个面积大约3000平米的3D打印创新创意实验室,使整个设计过程数字化,能所见即所得,可以随时修改,随时制造,从而使产品的设计更加自由,大大缩短了产品的研发周期,有效的降低了设计缺陷,更好地锻炼了学生,提高了学生解决问题的综合能力。

 第三个是我们2013年投资1000多万元建成一个信息类的工程实践教育中心,是为我们新兴技术专业的学生实习实践提供的软硬件环境,同时还有2014年投资2000多万开始建设的城建类的工程实践与协同创新教学中心,预期面积也是在3000平米左右,下设15个实验室、三个研究所。主要有城市空间虚拟实验室、BAM实验室、混凝土结构交通工程等仿真实验室、建筑构造实验室、道路工程结构域材料测试实验室、力学与结构实验室,还有水处理等实验室。


重点学科

升本以来,学校不断加强科研工作,提倡以科研带教学、以科研促发展。在学校领导和教研工作者的共同努力下,我校科研水平逐年提高。学校拥有一支以教授、研究员、博士、硕士为骨干的高水准、多学科的科研团队,成为专业建设、教学改革和科学研究的中坚力量。“八五”以来,学校承担各级科研课题与教改研究项目40多个,研究人员及项目获国家科技进步二等奖1项、省部级科技进步二等奖2项、三等奖3项、国家级专利6项。学校先后成立了人工智能研究所、信息安全研究所、东北亚问题研究所、教育发展研究所、竞争情报研究所等科研机构。同时,学校积极拓展国际关系,加强校际合作,并举办各类科学论坛,邀请专家学者参与,论坛质量和学校声誉得到大为提高。此外,学校主办的《北京城市学院学报》为北京市一级社科学报、优秀学报。    

我校教师参与的国家级与省部级科研立项共26个,出版专著29部、教材100余部,其中国家〈十•五〉规划、教育部规划教材12部,北京市精品教材2部。发表高水平论文1200多篇,其中22篇被EI等三大索引收录,并多次获得国家和北京市奖项。    

此外,我校在民办高等教育、高等职业教育、信息安全、人工智能研究方面成绩显著。信息安全研究所重视科研成果转化,研制出的“安全隔离与信息交换系统 BCUGap7710”等产品获得国家专利,投放市场后,入选中央国家机关和市政府系统招标采购目录。人工智能研究所提出的思维进化计算方法为国内首创,受到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和863等项目资助。 




可授予的学位

 

北京城市学院普通高等教育学士学位授予工作实施细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暂行实施办法》,结合我校的具体情况,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 本细则适用于我校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的本科生。

第三条 我校学士学位按照1998年教育部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的相应学科门类授予。

第二章 学士学位授予条件

第四条 凡我校符合下列条件的本科生,依据本细则的有关规定,可授予学士学位: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热爱祖国,坚持四项基本原则,遵纪守法,品德良好,愿意为社会主义建设事业服务;

2、较好地掌握了本门学科的基础理论、专门知识和基本技能,通过外语综合考试,成绩达到合格要求,具有从事科学研究工作和担负专业技术工作的初步能力,完成教学计划的各项要求,经审核准予毕业;

第五条  凡在校期间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学生,不授予学士学位。

1、受过记过(含)以下纪律处分,但未解除;

2、受过留校察看(含)以上的纪律处分;

3、有重修记录的理论课与实践课(不含毕业实习和毕业设计(论文))门数超过三门(同一课程开设在多个学期的按多门计算,每学期计为一门)。

第六条  受记过(含)以下纪律处分但未解除的学生,若毕(结)业后一年之内解除,达到学士学位授予条件,可重新申请学士学位。                                                           

第七条   受留校察看(含)以上纪律处分不予授予学士学位的学生,处分解除后达到下列诸要求者,可申请学士学位。学生可于毕业当年(或下一年)4月30日前以书面形式向学部学生科提出申请。

1、经学位评定分委员会认定学生对违纪行为有深刻认识并有突出表现;

2、没有再次受纪律处分;

3、毕业时除毕业实习和毕业设计(论文)以外的所有课程平均成绩在本专业排名中,排在前50%(含)之内。  

第八条 未获得学士学位的学生,毕(结)业一年内达到学士学位授予条件的经本人申请可补授学士学位,与下一届学生的学位同时办理。

第三章 学位评定委员会

第九条  学校成立学位评定委员会,负责学校的学士学位授予工作。校学位评定委员会由若干人组成,设主任1人,副主任2至3人。委员主要由教学、科研和相关部门负责人担任。学位评定委员会设办公室,负责有关学位的日常管理等工作。学位评定委员会每届任期4年。

校学位评定委员会成员名单经校务委员会审核后报上级主管部门批准。

第十条 以学部为单位成立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分委员会由5-7人组成,主任由校学位评定委员会成员担任,其成员主要由学部专业骨干和主管教学、学生工作的人员组成。学位评定分委员会成员名单须经校学位委员会批准,分委员会每届任期4年。

第十一条  校学位评定委员会职责

1、贯彻、落实国务院、北京市学位委员会有关学位工作的政策、规定,研究本校的学位工作,制定学位授予工作方案;

2、审查通过授予学士学位的人员名单;

3、审查通过不授予学士学位的人员名单;

4、对学位授予中存在弄虚作假行为的做出撤销学士学位的决定;

5、审核分委员会成员名单,督导分委员会工作;

6、研究和处理学士学位授予工作中的争议和其他事项。

第十二条 分委员会职责

1、审查本学部学生申请学士学位资格;

2、逐一审核本科毕业生(包括延期毕业生)的相关材料,提出是否授予学士学位的学生名单,在本学部内公示,并上报校学位评定委员会;

3、研究本学部学士学位授予工作中的争议问题,并将处理建议报校学位评定委员会;

4、完成校学位评定委员会交办的其它工作。

第十三条  校学位评定委员会每年召开两次会议。如遇有重大事件需做出决策,可由主任委员、副主任委员提议增开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全体会议,或在征求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委员意见的基础上由主任委员、副主任委员与有关分委员会研究解决,并向下次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全体会议报告。

第十四条  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在工作范围内,对所议问题做出决议。与会委员占全体委员四分之三以上(含四分之三)方可开会,经与会委员三分之二以上(含三分之二)表决同意,方得通过。

第四章    学位审批工作程序

第十五条 学位审批工作程序为:由分委员会根据本规定审核本学部本科毕业生的学习成绩和其他有关材料,将授予学士学位和不授予学士学位(原因)名单提交学位评定委员会办公室,复审后,由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查通过,授予学士学位并颁发证书。                                                        
第五章  附则

第十六条 本条例自公布之日起执行,解释权在校学位评定委员会。

 

注:本细则2007年6月13日经学位评定委员会讨论通过。

 

师资力量

大学因为有大师,而不是因为有大楼才成其为大学。北京城市学院原校长傅正泰教授常常引用他的校长曾经说过的这句话来说明教师的重要。大学的校长和管理人员往往因为自己是知识分子,而对落实知识分子政策和尊重教师的权益和要求有所忽略。北京城市学院在引进和培养师资方面做了一些有益的尝试……  

北京城市学院(原海淀走读大学)创办于1984年,是国家承认学历的市属综合性普通高等学校。我校领导班子办学理念新,有很强的领导能力和创新能力,始终把制度创新和管理改革作为学校发展的关键,始终坚持以市场为导向,把提高教育质量放在学校一切工作的首位。建校三十年来,在教育部和北京市委、市政府的领导和政策支持下,校领导率领全校师生弘扬“改革探索、勤奋进取、艰苦创业、开拓前进”的校训精神,从租小学校舍、借5万元的基础上起步,学校从无到有、从小到大,逐步发展。目前,校园占地面积1000余亩,学校固定资产总值已达5亿多元。  
  建校三十年来,我校根据自身是民办公助性质的高等学校的特点,通过专任和兼职相结合的方式,开创性地建设了一支素质高、能力强、结构合理、团结协作的优秀的师资队伍。现有专任教师1000余人,其中具有高级技术职称的教师占到百分之三十以上,具有研究生学历的占到百分之六十。专任教师是学校师资队伍的骨干,主要从事公共基础课和骨干专业课的教学及专业主任、专业秘书、学生管理等工作。学校实行年薪制,教师的各项待遇同本人的工作量和工作绩效直接挂钩。学校从外校选聘富有经验的优秀退休教授、副教授100多人及讲师和行政人员共640多人,全时在校负责学生管理工作和部分教学工作,保障了教学秩序的稳定和教育质量的提高,并带领青年教师尽快成长。学校聘请了一支相对稳定的兼课教师队伍,共1000多人,理论课教师主要是北大、清华、北航、人大、外国语大学等全国重点院校的教师,其中教授、副教授占60%以上,同时还聘请了一批生产、建设、管理一线的实践专家组成双师型教师队伍。这支优秀的教师队伍,为把学生培养成为有用之才创造了良好条件。

学生人数

“面向市场,自主办学”是我校始终坚持的办学理念。经过不断的整合优化,学院现已形成多层次、多学科、多形式培养应用型人才的专业体系与办学格局。研究生、本科、专科、中职专业百余个,拥有理、工、文、法、管理、经济多个学科硕士学位及学位授予权。全校全日制在校生2万余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