心理学(本科类)

071101   心理学(教师教育专业)

培养目标:培养综合素质高、朴实敬业、具有强烈社会责任感,基础知识扎实、具备心理学基本理论、基础知识和基本技能,具有较强实践、创新能力,能够在中小学校、教育培训机构、心理咨询与服务机构从事教学、心理健康教育、心理咨询与辅导等工作,能够在企事业单位从事人员选拔、测评与培训、数据分析等工作的应用型专门人才。

核心课程:教育概论、普通心理学、发展心理学、教育心理学、实验心理学、心理测量学、心理统计学、心理学史、社会心理学、生理心理学、管理心理学、认知心理学、心理咨询与治疗、人格心理学等。

修业年限:四年。

授予学位:理学学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