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工程职业学院2010年招生章程

辽宁工程职业学院招生章程

 

一、学校自然情况说明

学校全称:辽宁工程职业学院

办学地点及校址:辽宁省铁岭市凡河新区鸭绿江路18

办学类型:普通高等学校(公办)

办学层次:高职专科

学习年限:学制为3年的专业,学习年限为3年。

办学形式:全日制

主要办学条件:校园占地面积15万平方米,教学行政用房面积6.96万平方米,专任教师106人,其中副高级职称以上29人,教学仪器设备值1531.01万元,图书馆藏书8.6万册。

二、计划特别说明

各专业招收英、日、俄外语语种考生,学习期间全部采用英语教学。

各专业无男女生比例要求。

三、专业设置说明

专业代码

专业名称

学制

科类

备注

580101

机械设计与制造

3

 

 

580108

焊接技术及自动化

3

 

 

580402

汽车检测与维修技术

3

 

 

620505

物流管理

3

 

 

590301

通信技术

3

 

 

580103

数控技术

3

 

 

四、毕业证书说明

高职专科学习期满,成绩合格颁发辽宁工程职业学院高职专科毕业证书。

五、收、退费等说明

1、学费收取标准:

按照物价部门批准并办理收费许可的标准向学生收学费(4000-5000/年)。

专业代码

专业名称

学制

学费(元/年)

580101

机械设计与制造

3

4000

580108

焊接技术及自动化

3

4000

580402

汽车检测与维修技术

3

4000

620505

物流管理

3

4000

590301

通信技术

3

4000

580103

数控技术

3

4000

 

2、住宿费收取标准:

按照物价部门批准并办理收费许可的标准向学生收住宿费每生500/

3、学费的退费办法:

学生因故退学或提前结束学业,学校根据学生实际学习时间,按月计退剩余的学费。

4学校采取奖学金、助学金、勤工助学及国家助学贷款等多种措施,帮助经济上有困难的学生完成学业。

省政府奖学金:8000/年;

国家励志奖学金:500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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