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城市学院2018年招生章程

  一、学校自然情况说明

1.高校名称(全称):沈阳城市学院

2.办学地点及校址:沈阳市苏家屯区梧桐大街2号

3.办学类型:普通高等学校(民办高校)

4.办学层次:本科

5.办学形式:全日制

6.主要办学条件:校园占地面积63.16万平方米(约合946.9亩);生均教学行政用房面积16.0平方米;生均宿舍面积8.9平方米;生师比17.9:1;专任教师496人,其中具有副高级职务教师占专任教师的比例为30%,具有研究生学位教师占专任教师的比例为59.7%;教学科研仪器设备总值6020.6万元,生均教学科研仪器设备值6210.7元;图书78.7万册,生均图书80.3册。

二、招生计划特别说明

1.招生计划分配原则和办法:招生计划分配根据学校发展规划、办学条件、生源状况、人才市场需求、学科发展等因素,经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确定各学科专业的培养规模和招生计划,主要满足经济社会发展急需的和重点支持的学科专业计划;分省计划主要面向中西部地区安排招生名额。我校无预留计划。           

2.经批准有语种限制的专业及允许招生的语种:英语专业只安排英语授课、其他语种慎报。国际经济与贸易、计算机科学与技术专业只安排英语授课。其他专业对外语语种无限制。

3.有男女生比例要求的专业及限制比例:无。

学校招生计划要按照省教育厅核准的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执行。

在高考综合改革试点省(市)设置的招生专业(类)计划,对选考科目的要求、综合素质档案的使用办法,以当地教育招生考试部门及我校官方网站公告为准。

三、专业设置说明

序号

专业代码

专业名称

学制

学习年限

科  类

授予学位门类

学费(元/年/生)

1

020101

经济学

4

4-7

文、理

经济学

19000

2

020201K

财政学

4

4-7

经济学

19000

3

020301K

金融学

4

4-7

文、理

经济学

19000

4

020401

国际经济与贸易

4

4-7

文、理

经济学

19000

5

030101K

法学

4

4-7

法学

19000

6

050101

汉语言文学

4

4-7

文学

19000

7

050201

英语

4

4-7

文、理

文学

19000

8

050301

新闻学

4

4-7

文学

19000

9

050304

传播学

4

4-7

文学

19000

10

071102

应用心理学

4

4-7

理学

19000

11

080202

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

4

4-7

工学

19000

12

080801

自动化

4

4-7

工学

19000

13

080901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

4

4-7

工学

19000

14

081001

土木工程

4

4-7

工学

19000

15

081002

建筑环境与能源应用工程

4

4-7

工学

19000

16

082801

建筑学

5

5-8

工学

19000

17

120105

工程造价

4

4-7

工学

19000

18

120201K

工商管理

4

4-7

文、理

管理学

19000

19

120203K

会计学

4

4-7

文、理

管理学

19000

20

120204

财务管理

4

4-7

文、理

管理学

19000

21

120206

人力资源管理

4

4-7

文、理

管理学

19000

22

120901K

旅游管理

4

4-7

文、理

管理学

19000

23

120902

酒店管理

4

4-7

文、理

管理学

19000

24

130305

广播电视编导

4

4-7

艺术文、理

艺术学

19000

25

130309

播音与主持艺术

4

4-7

艺术文、理

艺术学

19000

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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