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工程学院2009年招生章程

一、学校自然情况


学校全称沈阳工程学院
办学地点沈阳道义经济开发区正义三路18
办学类型公办普通高等学校

    普通本科、高职专科
学习年限学制为四年的本科专业,学习年限为3—6 年;学制为二年的专升本专业,学习年限为2—3年;学制为三年的专科专业,学习年限为2—5 年;
学习形式全日制
主要办学条件:校园占地面积92万平方米,教学行政用房面积29.1 万平方米,专任教师500 人,其中副高级职称以上226 人,教学仪器设备值5808万元,图书55.2万册。
  
二、计划特别说明
  
有语种限制的专业及允许招生的语种英语(国际商务方向) 英语(旅游方向)、旅游英语、商务英语、男女生比例要求的专业及限制比例:不限。
 

 

 

 三、专业设置说明

本科专业设置

专业代码

专业名称

学制

科类

授予学位门类

080601

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

4

工学

工学

080601

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

(电力系统继电保护及其自动化方向)

4

工学

工学

080601

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

(供用电技术方向)

4

工学

工学

081902

农业电气化与自动化

4

工学

工学

080704

建筑环境与设备工程

4

工学

工学

080501

热能与动力工程

4

工学

工学

080501

热能与动力工程  

(火电厂集控运行方向)

4

工学

工学

080502

核工程与核技术

4

工学

工学

110103

工业工程

4

管理学

管理学

110204

财务管理

4

管理学

管理学

110104

工程管理

4

管理学

管理学

110210W

物流管理

4

管理学

管理学

080301

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

4

工学

工学

020107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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