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大学2018年招生章程

辽宁大学2018年招生章程

 

一、辽宁大学自然情况说明

1.学校全称:辽宁大学

2.办学地点及校址:学校有三个校区,即沈阳崇山校区(沈阳市皇姑区崇山中路66号)、沈阳蒲河校区(沈阳市沈北新区道义南大街58号)、辽阳武圣校区(辽阳市青年大街38号)。

理工类专业在沈阳崇山校区办学,翻译、商务英语专业在辽阳武圣校区办学,英语、日语、俄语在辽阳武圣校区、沈阳蒲河校区均有办学(以辽宁省招办公布计划时说明为准),其他专业在沈阳蒲河校区办学。

    3.办学类型:普通高等学校(公办)

4.办学层次:本科、研究生

5.办学形式:全日制


二、招生计划特别说明

1.只招英语考生的专业:

(1)外语类专业:英语、商务英语、翻译。

(2)中外合作办学专业:新华国际商学院各专业、亚澳商学院各专业。

    2.零起点教学的外语类专业:日语、俄语、德语、法语、朝鲜语。

3.其他专业语种不限。

4.大类培养的学生经过基础课程阶段学习后,根据成绩及志愿情况分流到专业(定向招生的学生不参加分流)。

5.招生计划分配原则和办法。

招生计划分配原则和办法:根据本校人才培养目标、办学条件等实际情况,统筹考虑各省(区、市)考生人数、生源质量、就业情况、区域协调发展及重点支持政策、历年计划安排等因素,确定分省招生计划。

普通类预留计划不超过计划的1%,艺术类预留计划不超过计划的15%。使用预留招生计划,坚持集体议事、集体决策、公开透明的原则。在招生录取过程中,对生源人数多、质量好的省(区、市)特别是符合上述条件的中西部地区,可适当调整招生计划。

学校招生计划按照省教育厅核准的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执行。

在高考综合改革试点省(市)设置的招生专业(类)计划,对选考科目的要求、综合素质档案的使用办法,以当地教育招生考试部门及我校官方网站公告为准。

三、专业设置说明

序号

专业代码

专业名称

学制

学习年限

科类

2018

招生科类

授予学位门类

学费

(元/年/生)

1

010101

哲学

4

3-7

哲学类

文理兼招

哲学

3800

2

010103K

宗教学

4

3-7

哲学类


哲学

3800

3

020101

经济学

4

3-7

经济学类

文理兼招

经济学

4600

4

020102

经济统计学

4

3-7

经济学类

文理兼招

经济学

4600

5

020103T

国民经济管理

4

3-7

经济学类

文理兼招

经济学

4600

6

0201

经济学类(经济学、经济统计学、国民经济管理

4

3-7

经济学类

文理兼招

经济学

4600

7

020201K

财政学

4

3-7

财政学类

文理兼招

经济学

4600

8

020301K

金融学

4

3-7

金融学类

文理兼招

经济学

4600

9

020301KH

金融学

4

3-10

金融学类

文理兼招

经济学

亚澳商学院一、二年级33000元/年,三、四年级38000元/年

10

020303

保险学

4

3-7

金融学类

文理兼招

经济学

4600

11

0203

金融学类(金融学、保险学)

4

3-7

金融学类

文理兼招

经济学

4600

12

020401

国际经济与贸易

4

3-7

经济与贸易类

文理兼招

经济学

4600

13

030101K

法学

4

3-7

法学类

文理兼招

法学

4600

14

030101K

法学

4

2

法学类

第二学士学位

法学

4600

15

030202

国际政治

4

3-7

政治学类

文理兼招

法学

4600

16

050101

汉语言文学

4

3-7

中国语言文学类

文史

文学

3800

17

050102

汉语言

4

3-7

中国语言文学类


文学

4600

18

050103

汉语国际教育

4

3-7

中国语言文学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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