心理学(本科类)
一、培养目标
心理学(Psychology)专业旨在培养具有心理学及相关学科的基本理论、基本知识和基本技能,掌握心理健康教育及心理学研究的方法和技能,能够在各级各类学校和科研部门从事心理学基础科学研究与教学工作的高级专门人才。同时,也为各级各类学校、心理健康教育机构等部门培养从事心理健康教育、心理咨询服务等工作的专门人才。
二、培养规格
1.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掌握马克思主义、毛泽东思想和邓小平理论的基本立场、观点和方法,树立科学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身心健康,具有科学与人文基本素养,德、智、体、美、劳等全面发展,具备作为合格公民的基本素养、积极向上的人格意识和价值观。
2.掌握心理学专业领域的基本理论和基本知识。
3.能熟练地从事心理学教学,掌握心理健康教育以及心理学研究的方法和技能。
4.掌握一门外语,并能有效表达和交流思想。
5.具有团队精神、合作意识和一定的组织协调能力。
6.具有健康的体魄和良好的心理素质。
三、学制与修业年限
标准学制4年,修业年限4~6年。
四、最低毕业学分和授予的学位
最低毕业学分:166.5
符合学士学位授予条例规定者,授予理学学士学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