玉溪农业技术学院2008年招生章程
院校代码:12971
院校名称:玉溪农业职业技术学院
一、 办学属性及层次
我校是经云南省人民政府批准,在国家教育部备案的以举办高等职业技术教育为主的普通全日制公办高等职业专科院校。
二、 办学地址
云南省玉溪市红塔区研和镇向家庄
三、 录取规则
1、 按教育部要求,实行学校负责,招办监督体制,按考生德智体三方面公平、公正、择优录取。
2、 外语语种要求:英语
3、 男女比例:不限
4、 按照考生报考学校志愿先后录取。即先录取本校第一志愿的考生,若第一志愿不满时,再考虑第二志愿考生,以此类推。
5、 对于进档考生,根据考生按加分后的考试成绩按照专业志愿先后方式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6、 最低录取分数线以上,第一专业志愿不能满足的考生,按其第二专业志愿投档,仍不能满足的按其他平行志愿投档,以此类推,当某考生所有专业志愿均不能满足,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将其随机调录到录取计划未满的专业,不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将予以退档。
7、 专业分数级差具体要求:无
8、 专业加试要求:无
四、 录取及入学
1、 被我校录取的考生,经各省市招生主管部门批准后,由校招生就业处向考生发放录取通知书;新生持录取通知书和学校规定的有关证件,应按期到校办理入学手续;未经请假逾期未报到者,按旷课处理;超过两周不报到者,取消其入学资格。
2、 按《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要求。新生入学后,学校在三个月内按照招生规定进行体检复查,不符合招生体检条件者,由学校区别情况,予以处理。
3、 凡在录取过程中徇私舞弊者一律取消入学资格。
五、 毕业证书的颁发
学校将依据《学生管理条例》、《学籍管理条例》等规章制度进行管理;按照专业教学计划对学生进行培养,成绩合格者毕业时颁发国家承认学历的普通高等学校专科毕业证书。
六、 收费标准及奖学、助学说明
1、 学院的学费、住宿费等收费标准执行省、市教育厅(局)、省、市物价局收费的相关规定。各专业收费标准详见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办公室公布招生计划表或学校下发的2008年新生报到须知。
2、 学院设有校内奖学金、国家奖学金(省、市级)、特困生救助金、勤工俭学等待遇。
七、 招生计划
专业名称 | 计划 | 专业 代码 | 云南 | 四川 | 重庆 | 贵州 | 五年 制升入 | 学费(元/年) | |||||||||
总 | 文 | 理 | 三 | 总 | 文 | 理 | 总 | 文 | 理 | 总 | 文 | 理 | |||||
园艺技术(观赏园艺) | 65 | 510105 | 38 | 20 | 10 | 8 | 5 | 3 | 2 | 5 | 3 | 2 | 5 | 3 | 2 | 12 | 3400 |
园艺技术(茶艺) | 45 | 510105 | 30 | 20 | 5 | 5 | 5 | 4 | 1 | 5 | 4 | 1 | 5 | 4 | 1 | | 3400 |
园林技术(园林设计) | 45 | 510202 | 30 | 10 | 14 | 6 | 5 | 2 | 3 | 5 | 1 | 4 | 5 | 1 | 4 | | ![]() 关注微信订阅号 查看更多高考头条资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