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轻工职业技术学院2010年招生章程
院校名称(盖章) | 贵州轻工职业技术学院 | ||||||
院校代号 | 13818 | 办学层次 | 高职 | 学校性质 | 公办 | 办学类型 | 普通高等教育 |
网 址 | http://www.GZQY.cn | 考生咨询电话 | 0851-5402845 | ||||
办学地址 | 贵州省贵阳市南明区见龙洞路286号(东校区) 贵州省贵阳市南明区新村路10号(西校区) | ||||||
学院概况: 学院校址在贵阳市南明区,有龙洞堡、望城坡两个校区,校园绿树成荫,环境优美。艺术设计系、经济管理系、信息工程系在龙洞堡校区;轻工化工系、机电工程系、人文社科系在望城坡校区。学院占地204亩,建筑面积90000余平方米,拥有专业教室、实习实训室44个,校外实训基地53个。高端配置的个微机室和设计工作室共有教学用电脑800余台,建有光纤千兆校园网与国际互联网连接。图书馆藏书20万余册。 学院现有在校生5700余人。教职工289人,专兼职教师242人,有教授、副教授66人,讲师74人,双师型教师68人,硕士研究生69人。聘有客座教授及副教授22人,聘有近50名企业一线的能工巧匠担任实训指导教师。 | |||||||
录取规则: 一. 学院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德、智、体、美综合衡量,择优录取。 二. 在统考成绩达到相应层次录取控制分数线的考生中,确定调阅考生档案的比例按规定控制在招生计划数的120%以内。 三. 学院录取的考生原则上应填有我院志愿,按省招生考试中心规定,依考生填报志愿顺序录取。专业安排实行按自愿和分数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考生所填专业都无法满足时,若服从专业调剂,则根据考生成绩在我院的其他专业进行调剂录取,若不服从专业调剂,作退档处理。 四. 体检标准参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 五. 艺术类(美术)考生按各省区规定录取,文理兼收,根据生源情况,文理科计划可作调整。我院认同各省市区组织的艺术类(美术)考试成绩。 六. 新生入学三个月内,学院按规定对其进行复查,复查不合格者,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区别情况予以处理,直至取消入学资格。 | |||||||
收费标准: 一. 根据国家规定,学生入学须交纳学费、住宿费。 二. 收费标准:艺术类专业 4800元/年;其它 2800元/年;住宿费300元/年(公寓750元/年),书本费按实代收取。 | |||||||
奖励及资助: 一.设立国家奖学金:8000元/年,国家励志奖学金:5000元/年(按国家相关政策规定执行)。 二.设立国家助学金:2000元/年.生(按国家相关政策规定执行)。 三.贫困生可申请国家助学贷款,另可优先申请勤工助学岗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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