治安学(本科类)

培养目标:培养对党忠诚、纪律严明、素质过硬、具有较强的社会责任感、法治意识、创新精神和公安实战能力,能够按照治安工作专业化、职业化、实战化以及相关政策法律法规要求,系统掌握治安学专业的基本理论、基本知识、基本技能,具有从事治安专业相关领域实际工作的专业能力和一定研究创新能力,在公安机关从事行政执法、刑事执法等工作的治安专业应用型人才。

主要专业课程:治安学导论、公安人口管理、治安秩序管理、危险物品管理、治安案件查处、社区警务、群体性事件预防与处置、公共安全应急管理等。

文理兼收;学制四年;实行学年学分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