柳州城市职业学院奖学金、助学金设置和经济困难学生的资助措施一览表
名 称 | 等级及金额 | 基本标准或备注 | |
在校生奖学助学金 | 国家奖学金 | 每人每年8000元 | 成绩优异;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学生;可同时获国家助学金,但不能同时获国家励志奖学金、区人民政府奖学金。 |
国家助学金 | 一等:每生每年2500元 | 勤奋学习,家庭困难;可同时获国家奖学金或国家励志奖学金或区人民政府奖学金(按月,10个月)。 | |
国家励志奖学金 | 每人每年5000元 | 成绩优秀,家庭困难;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学生;可同时获国家助学金,但不能同时获国家奖学金、区人民政府奖学金。 | |
自治区人民政府奖学金 | 每人每年3000元 | 成绩优秀,家庭困难;可同时获国家助学金,但不能同时获国家奖学金或国家励志奖学金。 | |
广州助学金 | 每生每年1000元 | 学习刻苦,品行良好的特困生。 | |
学院资助 | 绿色通道 | 对被录取入学、经济困难的新生,一律先办理入学手续,然后再根据核实后的情况,分别采取不同办法予以资助。 | |
学院奖学金及各类奖励 | 用于在校学生中品学兼优的学生,奖励标准为每生每年一等3000元,二等1000元,三等500元。 | ||
勤工助学岗位 | 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入学后可以通过勤工助学方式减轻经济压力,以顺利完成学业。学生每周从事勤工助学的时间不超过8小时,每月不超过40小时,勤工助学活动由学校统一组织和管理,每学期由学生个人申请或系(部)推荐,按照“学有余力、自愿申请、信息公开、扶困优先、竞争上岗、遵纪守法”的原则,在不影响正常教学秩序和学生正常学习的前提下开展。 | ||
学费减、免 | 对家庭经济极其困难的学生,在受到各项资助后仍无法缴清学费,学院对学生的情况进行核实后,给以适当的学费减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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