奖学金设置


国家助学贷款、奖学金、助学金、勤工助学等助学措施按照教育部、广东省教育厅和我校相关规定执行。



困难生资助办法
   (1)助学贷款:对于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学院可根据国家有关政策帮助申请国家助学贷款;学院另设有校友助学贷款。
   (2)贫困资助及特困补助:为帮助学习成绩良好、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完成学业,学院设立贫困学生助学基金,学生入学取得学籍后可以申请困难补助,学院根据国家有关政策和学生生源所在地县级以上的贫困证明,经学院核实,给予每生每年1000元—2000元的特困生补助费。
   (3)勤工助学:学院建立了校内、校外勤工助学体系,学生可以利用课余时间参加校内、校外勤工助学工作,通过勤工俭学解决部分生活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