心理学(本科类)

培养目标

本专业培养具备心理学方面基础理论、基本知识、基本技能、方法及其相关知识,具有在中等和初等学校、企事业单位、教育科研部门从事心理教育与心理咨询及管理工作方面实际工作和心理学研究工作初步能力的高级专门人才和应用型人才。

主干课程

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邓小平理论与“三个代表”、大学英语、计算机应用基础、基础心理学、发展心理学、心理统计、心理测量、实验心理学、人格心理学、心理咨询与治疗、心理学史、认知心理学、心理教育课程设计、教育心理学、社会心理学、变态心理学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