风景园林(本科类)

风景园林

一、培养目标

本专业培养掌握风景园林学科的基本原理和基本知识,能够胜任风景名胜区、城乡规划、环境和生态保护、园林建筑设计等各类风景园林工程的技术与管理工作,具有运用所学艺术理论、设计理论进行风景园林设计艺术及表达、园林施工与组织管理的基本能力,德、智、体等方面全面发展的高素质应用型人才。

学生毕业后可在城市建设部门、规划、建筑及园林设计部门、科研机构、大专院校等企事业单位从事景观建筑设计、风景园林规划与设计、旅游规划与管理、风景园林和景观规划设计等工作。

二、主干学科

风景园林、建筑学、城乡规划学、生态学

三、核心课程

园林设计基础、造型基础、景观生态学、园林艺术学、园林设计表现技法、植物景观设计、环境景观设计、城市公园设计、城市绿地系统规划、风景园林建筑设计、园林施工图设计、风景园林工程

四、学制         四年         

五、授予学位   工学学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