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警察学院2011年招生章程

 

湖南警察学院2011年招生章程

 

第一章         

第一条   为了加强对我院招生工作的领导和管理,实现招生工作规范化、制度化,根据教育部《关于做好2011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学[2011] 2号)精神和相关招生政策、规定,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招生工作要认真贯彻“德、智、体全面考核、择优录取”和“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

第二章   学院全称、办学地点及上级主管部门

第三条   学院全称:湖南警察学院(Hunan  Police  Academy

第四条   办学地点:长沙市远大三路9

第五条   学院为湖南省政府主办的全日制普通本科院校。

第三章   招生主管部门及咨询、联系方式

第六条   学院招生工作由学生工作处负责,下设招生办公室。

第七条   学院招生咨询联系方式:

 话:073182791799  82791713                                 

 页:www.hnpolice.com

E-mailzsjy@hnpolice.com

通讯地址:长沙市远大三路9   邮编:410138

第四章   招生范围、招生对象

第八条   学院2011年面向湖南、湖北、江西、广东、广西、海南、重庆、山西、浙江、江苏、福建1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分省分专业计划以各省市招生管理部门公布数为准。招生对象为:参加全国普通高校统一招生考试的考生(本省另含参加对口招生考试的考生)。公安类特殊专业招生对象为:湖南生源且年龄在22周岁以下(198971日以后出生)的应往届高中毕业的未婚青年。

第五章   招生工作组织机制及人员

第九条   学院成立由院领导牵头的招生领导小组,全面掌握招生政策,审定招生工作中的重大事项。

第十条   招生工作人员由学生工作处根据招生工作需要提名,由院招生领导小组批准。

第十一条   招生工作人员应具备的条件:有较高的政策水平,熟悉招生业务;坚持原则,廉洁奉公,公道正派,责任心强;有一定的计算机基础;身体健康,适应本职工作需要。

第十二条   招生工作人员要认真学习有关招生的文件,参加学生工作处组织的培训,熟悉、掌握有关招生工作的政策、规定和招生流程及录取办法。不参加培训者不得参与招生工作。

第六章   公安类专业招生面试、体检、体能测试、心理素质测试和政审

第十三条   我院侦查学、治安学(含交通管理方向)、刑事科学技术(含电子取证方向)、禁毒学等四个专业为本科公安类特殊专业。根据教育部、公安部关于公安类专业招生的规定,考生必须参加由我院和市(州)公安机关联合组织的面试、体检、体能测试、心理素质测试及政审。

第十四条   公安类专业考生身体条件除执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标准细则》外,还必须符合如下条件:

(一)身高、体重:男生身高不低于1.68米,体重不低于50公斤;女生身高不低于1.58米,体重不低于45公斤;身体匀称。

实际体重超过标准体重(标准体重〔公斤〕=身高〔厘米〕-11025%以上者为过于肥胖,实际体重低于标准体重15% 以上者为过于瘦弱,均不能招录。

(二)视力、辨色:单侧裸眼视力为4.80 .6)以上;无色盲、色弱或明显视功能损害眼病。

(三)血压正常;收缩压在12.0018.66千帕(90140毫米汞柱),舒张压在8.0012.00千帕(6090毫米汞柱)。

(四)单侧耳语听力5米以上;嗅觉正常。

(五)无影响面容且难以治愈的皮肤病(如白癜风、银屑病、血管瘤、斑痣等);外观无明显疾病特征(如五官畸形、不能自行矫正的斜颈、步态异常等);无纹身。

(六)无肢体功能障碍。

(七)无风湿性心脏病、心肌病、冠心病、先天性心脏病、克山病等器质性心脏病。

(八)无血液病、血吸虫病、晚期血丝虫病;无结核病;无急慢性肾炎、慢性肾盂肾炎、多囊肾、肾功能不全;无急慢性胃、肠疾病;无糖尿病、尿崩症、肢端肥大症等内分泌系统疾病;无梗阻的胆结石或泌尿系结石;无三度单纯性甲状腺肿。

(九)无恶性肿瘤、急慢性肝炎及肝硬化(报考特警专业者不得是乙肝病原携带者)。

(十)无慢性支气管炎伴阻塞性肺气肿、支气管扩张、支气管哮喘。

(十一)无癫痫病史、精神病史、癔病史、夜游症、严重的神经官能症(经常头痛头晕、失眠、记忆力明显下降等);无精神活性物质滥用和依赖。

(十二)无红斑狼疮、皮肌炎和/或多发性肌炎、硬皮病、结节性多动脉炎、类风湿性关节炎等各种弥漫性结缔组织疾病;无大动脉炎。

(十三)无淋病、梅毒、软下疳、性病性淋巴肉芽肿、尖锐湿疣、生殖器疱疹;无艾滋病。

(十四)无颅骨缺损、颅内异物存留、颅脑畸形、脑外伤后综合征;无严重的慢性骨髓炎。

第十五条  报考公安类专业考生的体能测试项目及合格标准:

   

        

  

50

71以内

86以内

测试项目合格标准均包含数据本身

立定跳远

2.3以上

1.6以上

男:1000

女:800

3ˊ55〞以内

3ˊ50〞以内

男:俯卧撑 

女:仰卧起坐

6/10秒以上

5/10秒以上

第十六条   报考公安类专业考生必须心理素质测试合格。

第十七条   报考公安专业的考生必须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行端正,作风正派,勇敢机智,组织纪律性和法制观念强,志愿献身公安保卫事业,并经公安机关政治审查合格。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政审不合格:

(一)考生本人

1、受过刑事处分或劳动教养、少年管教的;

2、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

3、有违反治安管理行为,受到治安拘留以上处罚的;

4、参加过非法组织活动,或受过学校、单位记过以上处分的;

5、在思想品德、纪律作风、法制观念等方面有不适合从事公安工作的问题(如流氓、赌博、偷窃等不良行为);

(二)考生的直系血亲

1、有判处死刑或正在服刑、劳动教养的;其中父母亲受过刑事处分、劳动教养,或因违反治安管理行为受过拘留或三次以上罚款处罚的;

2、有在国外、境外从事危害我国国家安全活动的;

3、有犯有严重政治错误,或有正被政法机关侦查、起诉的犯罪嫌疑分子的;4、参加法轮功等反动邪教组织的;

5、有其它影响考生不适合从事公安工作的问题。

(三)考生的旁系血亲

1、有判处死刑或正在服刑、劳动教养的;

2、对考生有较大影响的旁系血亲有在国外、境外从事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3、有其它影响考生不适合从事公安工作的问题。

第十八条   面试、体检、体能测试、心理素质测试及政审的时间为6月底7月初,具体时间以各市州招办和公安局下达的通知为准。

第七章                    

第十九条   我院招生实行网上远程录取。

第二十条

高考志愿填报工具
高考志愿填报

一键生成志愿填报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