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学(本科类)

建筑学专业介绍

 

一、培养目标

本专业培养适应社会主义建设需要,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人才。通过五年的学习,学生须具备扎实的基础知识,了解建筑学及其相关专业的基本理论知识,掌握一定的建筑设计方法,具备基本的设计能力,能在设计部门从事建筑设计方面的工作。同时具有初步的研究能力和创新精神,能在相关单位从事科研以及教学等工作。

二、业务规格与业务范围

本专业学生主要掌握建筑设计基础、建筑设计、城市规划、建筑构造等课程的基本理论知识和设计方法;熟悉建筑构造以及常用建筑材料,并能在建筑设计中合理选用;懂得建筑物理以及建筑设备的基本知识及其在建筑设计中的综合运用;接受设计以及计算机辅助设计等方面的基本训练;具有进行建筑设计和城市规划与设计以及承担相关技术工作的基本能力。具体如下:

1、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具有良好的思想道德文化和心理素质;具有比较高尚的科学人文素质和外语语言综合能力,在哲理、情趣、品位、人格方面有较高的修养。

2、掌握较扎实的自然科学和人文科学、社会科学知识,具备较全面的知识基础和外语综合能力。

3、系统掌握本专业领域所必须的专业基础知识和专业知识。

4、获得较好的建筑、规划、室内设计和工程实践训练,具有一定的计算机应用能力;

5、具有与本专业相关学科的一般知识,如城市规划、园林设计、建筑设备、环境保护和经济管理等学科的一般知识,了解本专业学科前沿的发展趋势。

6、具有较强的专业综合能力和创新能力,具备一定的科研能力和组织管理能力。

三、主干学科、主要课程

1、主干学科:建筑学

2、主要课程:建筑设计基础、建筑设计(1)—(6)、中外建筑史、城市规划原理、建筑构造、建筑物理、建筑设备、建筑力学、建筑结构与选型、城市设计等。

四、学制与学位

学制:五年       授予学位:工学学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