奖学金设置

北京建筑大学

本科新生奖学金评选及管理办法

 

第一条 为提高我校生源质量,吸引更多优秀学生来我校求学,激励学生刻苦学习,不断进步,学校设立北京建筑大学本科新生奖学金。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北京建筑大学本科新生奖学金为一次性奖励,奖励金额为5000元/生,用于奖励我校在统招计划内录取的全日制本科层次新生。

第三条 拟获奖学生需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报到、注册手续并取得正式学籍。

第四条 获奖条件:

1.北京新生

北京地区本科一批次高考成绩(高考原始成绩)高出北京本科一批分数线100分(含100分);北京地区本科二批次高考成绩(高考原始成绩)高出北京本科二批线130(含130分)。

2.外省市新生

外省市高考成绩(高考原始成绩)高出本省市本科一批分数线100分(含100分)。(上海、浙江、山东、海南、广东等实施高考改革省市的一批线参照本省市自主招生控制分数线或第一段分数线)

第五条 符合条件的学生,不需提交申请,由招生就业处根据实际情况统一进行评定,评定结果经校长办公会批准后予以公布。

第六条 获得本科新生校长特别奖的新生,不重复参评本奖学金。

第七条 学校向获奖新生颁发荣誉证书,获奖情况记入学生档案。

第八条 学生工作部(处)于每年12月将当年获奖新生奖金发放至获奖学生个人账户。

第九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由学生工作部(处)、招生就业处负责解释。


困难生资助办法
     为帮助家庭经济有困难的学生也能顺利完成学业,我院设立了专门机构协助符合贷款条件的学生申请各类助学贷款,同时院勤工助学服务中心可以给学生提供多种渠道的勤工助学机会,使学生既能解决学习和生活上的部分困难,又能在实践中得到锻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