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警察学院2011招生章程

河南警察学院2011年招生章程

一、学校全称:河南警察学院(国标代码:11788 河南代码:6140

二、办学类型: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

三、办学层次:河南警察学院是一所本科层次的普通高等学校,学制四年。学院有着60年的办学历程,历经河南省人民警察学校、河南公安高等专科学校等重要历史时期,2010年被教育部批准成立并开始本科教育。

学院先后被评为全国公安系统A等学校、国家级推行体育锻炼标准先进单位、省级文明单位、省级文明学校。开办学历教育以来,毕业生中涌现出以时代楷模任长霞为代表的一大批先进模范人物,有11人荣获全国公安系统英模称号,数千人立功受奖,学院毕业生占全省公安民警总数的三分之一,绝大多数已成为公安队伍的中坚力量,被誉为“中原警官的摇篮”。

四、专业设置:学院设有侦查学、经济犯罪侦查、治安学、治安学(警察临战指挥)、交通管理工程、刑事科学技术、法学、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及行政管理等本科专业。另有法律文秘、法律事务、司法鉴定技术、安全防范技术四个专科专业。

五、学院地址:郑东新区龙子湖高校园区,龙子湖东路一号。

六、招生来源计划

学院根据上级下达的招生计划进行招生,生源以河南省为主,将录取招收国家计划内本科生1200人,专科生830人。

本科计划:

专业名称

学制

录取批次

招生计划

侦查学

四年

公安提前批

200

治安学

四年

公安提前批

150

治安学(警察临战指挥)

四年

公安提前批

50

刑事科学技术

四年

公安提前批

200

交通管理工程

四年

公安提前批

200

经济犯罪侦查

四年

公安提前批

50

法学

四年

本科二批

200

行政管理

四年

本科二批

50

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信息安全与管理)

四年

本科二批

100

注:刑事科学技术、交通管理工程、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信息安全与管理)三个专业只招收理科学生。

专科计划:

专业名称

学制

录取批次

招生计划

法律文秘

三年

专科一批

230

法律事务

三年

专科一批

200

司法鉴定技术

三年

专科一批

100

安全防范技术

三年

专科一批

100

法律文秘

三年

对口批次

100

法律事务

三年

对口批次

100

七、报考条件

按照2011年河南省招生工作规定,招收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或具有同等学力,未婚。

凡报考我院非公安专业的考生,不参加面试,以电子档案中原始体检表为依据,录取时参照公安院校的身体标准

报考我院公安专业本科提前批次的考生需参加面试。体检标准除执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外,还必须执行教育部、公安部《公安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暂行办法》(公政治[2000]137号)和人事部、公安部《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检项目和标准》之规定。其中,特别要求考生应符合下列条件:

①身高,男生不低于1.70,女生不低于1.60。体重,男生不低于50公斤,女生不低于45公斤。对于过于肥胖或消瘦的考生(标准体重〈千克〉=身高〈厘米〉—110,实际体重超过标准体重25%以上者为过于肥胖,实际体重低于标准体重15%以上者为过于消瘦)按体检不合格论。要求体形匀称,动作协调,无明显下蹲困难。

②左右眼单眼裸视视力4.8以上;无色盲、色弱。

③两耳无重听。

④无口吃。

⑤五官、体型端正,面部无明显特征(如唇裂、对眼、斜眼、斜颈、各种疤、麻、胎记等),颈部、手臂、腿部(膝盖以下)无特别明显癜痕、疤痕、胎记、色素斑和身体其他大面积的疤痕挛缩等。

⑥身体无明显缺陷(如鸡胸、驼背、腋臭、严重静脉曲张、明显八字步、罗圈腿、重度平跖足即平脚板、纹身、少白头、嗅觉不灵敏等),无各种残疾。

⑦本人或直系亲属无精神疾病。

⑧入学后进行体检复查,凡弄虚作假经复查核实的或入学后三个月内发现其他不符合招生条件的,学校将按教育部、公安部有关规定予以处理,直至取消入学资格。

、录取原则及要求

(一)我院实行计算机远程网上录取,由学生处招生办公室负责录取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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