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技术学(本科类)

 

1、专业代码:040104
2、修业年限:4
3、授予学位:理学学位
4、所属学科:教育学
5、主要实践性教学环节:课程实验、课程设计、专业实习、校内外实训等。
6、毕业生应具备的知识和能力:
(1)掌握教育技术学科的基本理论和知识;
(2)掌握教学系统分析、设计、管理、评价的方法和技术。
(3)具有媒体(数字图像与动画、教育电视节目、计算机教学软件等)设计与开发的基本能力;
(4)了解教育技术学理论前沿、应用前景、发展动态;
(5)熟悉国家关于教育、教育技术方面的有关方针、政策、法规;
(6)了解职业教育规律,掌握并能够初步运用教育学、心理学基础理论和现代教育技术,具有良好的老师素养,具备从事信息技术教学和信息技术教学研究的基本技能;
(7)掌握中英文文献检索、资料查询的基本方法,具有一定的科学研究和实际工作能力。
7、业务培养要求:本专业学生主要学习教育技术学、计算机科学的基础理论和基础知识,接受学习资源和学习过程的设计、开发、运用、管理和评价等方面的基本训练,具有新技术教育应用的基本能力。
8、主要课程:教育技术学导论、教学设计、远程教育学、教育电视系统、教育传播学、非线性编辑、网络教育应用、电视节目编制、C++程序设计。
9、就业去向:毕业生能在各级师范院校和中等学校从事信息技术相关课程的教学、教育媒体使用与维护、教学软件开发等教育信息化工作,也能在广播电视、音像教材制作、人力资源培训等企事业单位从事数字媒体制作和技术维护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