奖学金设置

学校建立了以国家和省级奖学金、助学金、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为主,勤工助学等为辅的多种形式相结合的助学体系,现有(一)国家、省政府奖学金:用于奖励特别优秀的学生,每学年评审一次,标准每人每年分别为8000元和6000元;(二)国家、省政府励志奖学金:用于奖励资助品学兼优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每学年评审一次,标准每人每年分别为5000元;(三)新疆西藏和青海海北籍少数民族大学生省政府励志奖学金:用于奖励资助品学兼优、家庭经济困难的新疆、西藏和青海海北籍少数民族学生,每学年评审一次,平均标准为每人每年5000元;(四)国家助学金:用于资助全日制本专科在校学生中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每学年评审一次,平均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年3000元;(五)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符合条件的家庭经济困难新生和在校生向学生入学户籍所在县(市区)的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或金融机构申请办理,每学年最高可贷8000元;(六)其他:学校奖学金、“盛德仁”奖学金等。



困难生资助办法

  学校现有《国家奖学金》(8000元)、《国家励志奖学金》(5000元)、《省政府奖学金》(6000元)、《省政府励志奖学金》(5000元)、《国家助学金》(2000元、3000元、4000元不等)、《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等助学政策;应征入伍的学生可享受国家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政策,每年最高不超过8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