奖学金设置

国家“三金”  :

       每年国家根据我院人数设立一定比例的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国家奖学金8000元/年.生,国家励志奖学金5000元/年.生,国家助学金分三个等级,一等4000元/年.生,二等3000元/年.生,三等2000元/年.生)。

   

优秀学生奖学金: 

       设三个等级奖300—1000元/人.学期,获奖比例占班级人数的20%。


困难生资助办法

 困难补助:按照公开、公正、公平及自下而上评审的原则,学校安排专门经费用于资助困难学生,分五个等次:特等800元、一等600元、二等500元、三等400元、四等300元。

    学费减免:学费减免分为全免、半免、三分之一免、四分之一免四个等级。艺术类学生,每年在规定时间内一次性交清当年学费的,减免当年学费1000元。

    勤工助学:学校拨出专项经费,在助管、助教、后勤服务和公益性劳动方面设立一定岗位,安排贫困学生勤工助学,120-200元/人.月。

    国家助学贷款:我校从2005年起实施国家助学贷款政策,每年按一定比例由承办银行向符合条件的学生发放助学贷款,并由市财政负责全额贴息,学校“学生资助管理中心”负责办理学生助学贷款相关事宜。

    新生奖励:凡我校录取的省内外困难新生,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到,并具有县(市、区)级政府出具的特困证明(需村、乡、县三级民政办意见并具印的特困证明方为有效),奖励标准化床上用品一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