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学(本科类)

专业名称:金融学

专业代码:020301K

相近专业:经济学、国际经济与贸易、保险、金融工程、网络经济学、体育经济、环境资源与发展经济学、房地产经营与估计等。

业务培养目标金融学专业主要培养具有金融保险理论基础知识和掌握金融保险业务技术,能够运用经济学一般方法分析金融保险活动、处理金融保险业务,有一定综合判断和创新能力的人才。

业务培养要求本专业学生主要学习金融学、国际金融、证券投资、保险等方面的知识,接受相关业务的基本训练,具有金融领域实际工作的基本能力;掌握金融学科的基本理论、基本知识;具有处理银行、证券、投资与保险等方面的基本能力。

主要课程:政治经济学、微观经济学、宏观经济学、财政学、货币银行学、统计学、证券投资学、保险学、商业银行经营学、国际经济学、中央银行学、投资银行学、国际结算、金融市场学、国际金融等。

工作适应范围:金融专业毕业生适合在中国人民银行、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证券业监督管理委员会、保险业监督管理委员会,以及财政、审计、税务、海关等政府部门从事管理工作;也可在国有或股份制商业银行和政策性银行、证券公司(含基金公司)和交易所、保险公司、信托投资公司、资产管理公司、金融控股集团、上市公司证券部或财务部等单位从事专业工作;还可在金融、财政类高等院校和研究机构从事教学与科研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