奖学金设置

    对于进入各省、直辖市、自治区理工类高考成绩排序前1%的考生报考我校(以省招办核实的信息为准),录取后我校将减免考生的学费。

  学生在校学习期间经过评选可获得各类优秀学生奖学金。学校设有校内奖学金;政府部门出资在我校设立的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天津市人民政府奖学金、蓝天学子奖学金等;国内外民航企事业单位还在我校设立了各类奖学金20余项。奖金额度在1500元至50000元之间。

学校设有勤工助学岗位,用以资助困难学生。

其中校外奖学金、助学金包括:

· 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

· 天津市人民政府奖学金

· 蓝天学子奖学金

· 中国民航工会设立的“民航工会奖学金”“民航工会助学金”

· 《中国民航报》报社设立的“《中国民航报》奖学金”、《中国民用航空》杂志社设立的“《中国民用航空》杂志奖学金”

· 国际飞机贸易协会基金会设立的“诺曼柳亚洲奖学金”

· 美国Rockwell Collins公司设立的“罗克韦尔柯林斯奖学金”

· 北京丰荣航空科技有限责任公司设立的“北京丰荣奖学金”

· 巴西航空工业有限公司设立的“巴西航空奖学金”

· 波音(中国)公司设立的“波音奖学金”

· 奥凯航空有限公司设立的“奥凯祥云奖学金”

· 顺丰速运(集团)有限公司设立的“顺丰奖学金”

· 思唐信息科技(北京)有限公司设立的“SITA英才奖学金” 

· 四川九洲空管科技有限责任公司设立的“九洲奖学金”

· 厦门航空有限公司设立的“厦航奖学金”

· 上海缘洲国际货物运输代理有限公司设立的“兴邦强业奖学金”

· 校友吴健雄设立的“吴健雄机务英才奖学金”

· 飞行技术专业第一届校友设立的“凌云奖学金”。

 

困难生资助办法

    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申请国家助学贷款。学生本人在学年初规定时间内向学校提出申请,同时提供本人及家庭经济状况的有关材料。学生申请国家助学贷款需要提供的材料:(1)、国家助学贷款申请书;(2)、本人学生证和居民身份证复印件(未成年人须提供法定监护人的有效身份证明和书面同意申请贷款的证明);(3)、本人对家庭经济困难情况说明;(4)、学生家庭所在地有关部门出具的家庭经济困难证明。学校对学生提交的申请材料进行审查后,提交贷款银行审核,贷款银行负责最终审批学生的贷款申请。

    我校已建立起一套完整的“奖、贷、勤、补、免”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体系。各种助困类奖助学金每年达到1000余万元,并且每年都有递增的趋势;同时学校积极协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办理助学贷款,学生可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向银行贷款用于支付学费、住宿费和部分生活费;学校还设立了勤工助学岗位,使学生在解决经济困难的同时也得到了能力上的锻炼;本科学生还可以每个月得到47元的生活补助;通过上述等有效的资助措施,可以确保无一名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因经济原因而辍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