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学(本科类)
基本情况:本专业于2003年开始招生,已培养毕业生近400人,目前在校学生170余人。本专业依托嘉兴学院办学,师资力量雄厚,学术水平高,教学效果好。拥有专任教师26名,其中教授3人,副教授5人,博士(含在读)7人,有律师资格的13人;近三年教师主持省部级课题5项,在核心期刊发表论文20多篇;在校学生通过国家司法考试的比例不断上升,毕业生就业率为90%以上。
特色与优势:法学是研究法、法的现象及与法相关问题的专门学问,是关于法的知识和理论体系,是社会科学中的一门重要学科。本专业的特色与优势为:一是“宽基础”、“重实践”的培养模式。开设30多门法学课程,注重学生的基本理论、基本知识、基本技能的培养,强调理论与实践的结合,努力培养学生运用法学原理和法律法规解决现实法律问题的能力。二是开设商法方向和会计法务方向。在第五学期学生自愿选择商法方向或会计法务方向学习,使学生具有深入的商法或会计法务理论、知识和技能,为学生的未来发展奠定坚实的基础。三是注重学生综合素质的培养。围绕人才培养目标,强调学生树立法治理念,养成法律思维,参加社会实践,培育团队精神,活跃第二课堂;强调和指导学生努力通过国家司法考试,成为法学高级专业人才。
培养目标:培养德智体全面发展,掌握马克思主义基本理论,具有深厚的法学专业知识功底,熟悉我国法律和党的相关政策,达到较高的外语水平,具有创新精神和较强创新能力、实践能力,能在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从事法律工作的应用型、复合型专门人才或具备会计知识和能力的法律复合型人才。
主要课程:法理学、中国法制史、宪法、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刑法、刑事诉讼法、民法、民事诉讼法、经济法、商法、知识产权法、国际法、国际私法、国际经济法、环境资源法、劳动与社会保障法、合同法、物权法、侵权责任法、婚姻家庭法、证据法学、律师实务、司法文书等;商法方向开设企业法与公司法、银行法、票据法、证券法、海商法、英美合同法、世贸组织法、破产法等课程;会计法务方向开设会计学原理与实训、财务会计学、审计学与审计实务、财务报表分析、税法等课程。
授予学位:法学学士
就业或继续深造去向:通过司法考试和公务员考试在审判机关、检察机关、行政机关从事司法和执法工作,在仲裁机构、法律服务机构、企事业单位从事法律服务工作,考研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