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共事业管理(本科类)
<本科四年制> 培养目标:培养具备管理、经济、法律及公共事业管理等方面的知识和能力,能在文教、体育、卫生、环保、房地产、社会保险等公共事业单位行政管理部门从事管理工作的应用型高级专门人才。本专业下设公共事业管理、房地产经营管理二个模块,学生可自主选择。
主要课程:管理学、西方经济学、管理心理学、人力资源开发与管理、公共事业管理、公共关系学、公共财务、管理文秘、统计学、管理信息系统、公共行政学、社会学等。
授予学位:管理学学士。
就业或继续深造去向:企事业单位、政府部门、社会团体、中介组织、相关高校或自主创业,考研、考公务员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