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事务(专科类)
学校鼓励和辅导学生参加下列资格考试以获得相关证书:
普通话等级证书、秘书资格证书、国家速录师(员)资格证书、社会工作者职业资格证书,毕业后满足国家有关规定的要求,可申请法律工作者职业资格证书或考取企业法律顾问资格证书。
就业去向:在行政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仲裁机构、律师事务所、法律服务所等机构及各类企业从事执法、法律咨询和法律服务等工作,也可在司法部门从事司法辅助、法律文秘、书记员等工作。学生还可以通过各种途径转入本科阶段学习。
2004年本系就业率:94%
2005年本系就业率:96%
2006年本系就业率:98.4%
2007年本系就业率:97.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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