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师范大学中北学院2012年招生简章

一、学院介绍

南京师范大学中北学院是经国家教育部批准,由南京师范大学和南京师范大学教育发展基金会共同举办的独立学院。学院坐落于南京紫金山东麓的仙林大学城内,与南京师范大学仙林校区比肩而立。学院自1999年建院以来,秉承百年老校——南京师范大学优良的办学传统和先进的教育理念,依托南京师范大学的优质教学资源,独立组织教学,是南京师范大学本科生培养的有机组成部分。学院现有文、理、工、管理、艺术等多个学科,分设八系一部,即人文系、外语系、经济与管理系、公共管理系、信息科学与技术系、工学系、美术系、音乐系和强化部,拥有35个在社会就业市场上享有声誉的专业品牌或特色专业,在校学生7600余人。学院具有高级职称的教师超过60%,学术造诣深厚、教学经验丰富。学院的学生与南京师范大学其他院(部)的学生共享学校的图书资料、实验设施、体育场馆、学生公寓等教学资源。学生修完教学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且成绩合格,颁发国家承认的南京师范大学中北学院毕业证书,符合条件者根据教育部有关规定授予南京师范大学中北学院学士学位。

学院坚持“以人为本”的办学宗旨,积极探索适合独立学院特点的人才培养模式,逐步形成“宽基础、复合型、有特色”的人才培养格局。学院对学生进行分类培养,以满足学生个性多元化发展需求:学院在江苏独立学院中率先开设强化班为学生考研深造创造条件;积极推行海外学习计划,已与法国INSEEC大学、英国考文垂大学、德国伊尔姆瑙理工大学、新加坡特许科技学院等高校建立合作关系,为学生出国留学创造机会;积极开展职业资格证书培训工作,大力建设实践教学基地,强化应用性技能教育。

2012年我院计划在63个专业(方向)招收1700名学生(包括省外240名)。我院2012年的招生计划有以下特点:一是强化班招生计划规模稳定。计划招收中国语言文学类(文学新闻传播强化班)、经济学类(经济管理强化班)、电气信息类(理工科强化班)三个大类专业(强化班)共计70人,强化班学生入学后两周内根据本人兴趣再选择具体专业,为研究生教育输送优秀生源。二是外国语言类专业优势明显。法语专业计划招收40人;日语专业计划招收40人;英语类包括英语(强化翻译训练)、英语(经贸英语)、英语(实用英语)共计划招生115人。三是信息科学与技术类专业增加。物联网工程专业为我院今年新增专业,计划招收40人。四是科技金融类专业特色鲜明。其中旅游管理包括涉外旅游管理计划招收74人;法学包括涉外法学计划招收79人;国际经济与贸易专业计划招收50人;金融学专业包括艺术品投资方向计划招收100人;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专业物流信息管理和电子信息商务方向共计划招收80人。五是艺术类招生类别较为全面。其中音乐学专业共计划招收60人;美术类包括美术学、视觉传达艺术设计、环境设计、生态环境艺术设计和动画专业共计划招收190人;播音与主持艺术和广播电视编导专业共计划招收80人。

按照高素质新型应用型人才的培养要求,2012年我院招收的普通类专业新生入学第一学年在南京炮兵学院(南京市江宁区汤山镇)进行基础课程学习,实行准军事化管理,第二学年起回到学院本部进行专业课程学习。2012年我院招收的艺术类专业新生入学后在学院本部学习。

知行合一,全面发展。在学院的精心教育和培养下,我院学生赢得了学业成绩和综合素质双丰收,在多项国家级、省级、校级竞赛中屡获佳绩,毕业生广受社会欢迎,学院已有八届毕业学生近7500人,毕业生就业率达到96%以上。考取北京大学、南京大学、东南大学、上海交通大学、中国艺术研究院等国内著名院校硕士研究生有近500人。部分毕业生报考并被录用为国家公务员,进入国家机关、国防和科研单位、高等院校、大中型企事业单位工作。

欢迎广大考生报考南京师范大学中北学院。

 

南京师范大学中北学院

地址:南京市仙林大学城学林路2号    

邮编:210046

咨询电话:(025)85898048

网址:http://zbzs.njnu.edu.cn

 

二、招生专业及人数(具体专业及人数以江苏省教育厅公布的文件为准)

 

省份

专业名称

计划数

科类

批次

学制

南京师范大学硕士点

南京师范大学硕士点

面向江苏省

中国语言文学类(文学新闻传播强化班)

文科20

普通

本三

4

经济学类(经济管理强化班)

文科20理科10

普通

本三

4

电气信息类(理工科强化班)

理科20

普通

本三

4

汉语言文学

文科27

普通

本三

4

新闻学

文科40

普通

本三

4

广告学

文科40

普通

本三

4

 

法语

文科30理科10

普通

本三

4

日语

文科30理科10

普通

本三

4

英语(强化翻译训练)

文科30理科10

普通

本三

4

英语(经贸英语)

文科30理科10

普通

本三

4

英语(实用英语)

文科23理科8

普通

本三

4

会计学

文科36理科13

普通

本三

4

 

工商管理

文科43理科5

普通

本三

4

国际经济与贸易

文科40理科10

普通

本三

4

金融学

文科40理科15

普通

本三

4

金融学(艺术品投资)

文科13理科10

普通

本三

4

旅游管理

文科30理科5

普通

本三

4

旅游管理(涉外旅游管理(强化英语教学))

文科17理科5

普通

本三

4

旅游管理(涉外旅游管理(强化日语教学))

文科12理科5

普通

本三

4

法学

文科35理科5

普通

本三

4

法学(涉外法学(强化英语教学))

文科17理科5

普通

本三

4

法学(涉外法学(强化日语教学))

文科12理科5

普通

本三

4

行政管理

文科19理科4

普通

本三

4

 

社会工作

文科40

普通

本三

4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微软方向)

理科40

普通

本三

4

 

电子信息工程

理科28

普通

本三

4

通信工程

理科40

普通

本三

4

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物流信息管理)

理科40

普通

本三

4

 

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电子信息商务)

文科20理科20

普通

本三

4

 

物联网工程

理科32

普通

本三

4

 

生物技术

理科35

普通

本三

4

环境工程

理科35

普通

本三

4

 

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

理科30

普通

本三

4

广播电视编导

艺术男15女15

艺术

民艺

4

 

播音与主持艺术

艺术男15女15

艺术

民艺

4

音乐学

艺术54

艺术

民艺

4

 

美术学

艺术26

艺术

民艺

4

艺术设计(环境设计)

艺术28

艺术

民艺

4

 

艺术设计(视觉传达艺术设计)

艺术28

艺术

民艺

4

 

艺术设计(生态环境艺术设计)

艺术22

艺术

民艺

4

 

动画

艺术28

艺术

民艺

4

 

 

 

 

 

 

 

 

 

 

 

 

 

 

 

注:具体招生计划及人数以江苏省教育厅下发的招生计划数为准

南京师范大学中北学院2012年招生计划(江苏省外)

 

专业名称

科类

上海

浙江

安徽

江西

山东

河南

湖北

福建

广东

汉语言文学

文科

 

4

4

4

3

3

 

 

 

英语(实用英语)

文科

 

2

2

2

2

2

 

2 

 

英语(实用英语)

理科

 

 

 

 

 

 

 

2 

 

会计学

文科

3

2

2

2

 

 

 

2 

 

会计学

理科

3

4

4

4

 

 

 

2 

 

金融学(艺术品投资)

文科

3

2

2

2

 

2

 

 

 

金融学(艺术品投资)

理科

3

2

2

2

 

2

 

 

 

行政管理

文科

3

2

3

3

 

3

 

2 

 

行政管理

理科

3

3

3

3

 

3

 

3 

 

电子信息工程

理科

 

3

3

3

 

3

 

 

 

物联网工程

理科

 

2

2

2

 

2

 

 

 

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

理科

 

4

4

4

4

 

 

4 

 

广播电视编导

艺术

 

 

7

 

2

 

1

 

 

播音与主持艺术

艺术

 

 

6

 

4

 

 

 

 

音乐学

艺术

 

 

3 

 

 

 

 

3

 

美术学

艺术

 

2

2

4

 

 

3 

 

3 

艺术设计(环境设计)

艺术

 

4

4

2

2

 

 

 

 

艺术设计(视觉传达艺术设计)

艺术

 

4

4

2

2

 

 

 

 

艺术设计(生态环境艺术设计)

艺术

 

2

 

 

 

 

3

 

3

动画

艺术

 

4

4

2

2

 

 

 

 

 

 

 

 

 

 

 

 

 

 

 

 

备注:

1.▲为南京师范大学设有硕士学位授予点;★为南京师范大学设有博士学位授予点。

2.以上计划以各省招生机构公布的为准。

3.面向江苏省招收的普通类专业安排在普通类本三批次录取,艺术类专业安排在提前民办本科录取。

4.强化班学生入学后两周内根据本人兴趣再选择具体专业。强化部主要为研究生教育输送优秀生源。其中中国语言文学类(文学新闻传播强化班)包括汉语言文学、新闻学等专业;经济学类(经济管理强化班)包括金融学、国际经济与贸易、工商管理、行政管理、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会计学、旅游管理等专业;电气信息类(理工科强化班)包括计算机科学与技术、电子信息工程、通信工程、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等专业。

三、证书类型和颁布方法

学生修完教学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且成绩合格,颁发国家承认的南京师范大学中北学院毕业证书,符合条件者根据教育部有关规定授予南京师范大学中北学院学士学位。

四、收费项目和标准

1. 根据江苏省教育厅、财政厅和物价局文件规定的民办高校收费标准执行.普通类各专业学生学费为13000元/学年,其中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微软方向)学生学费为14950元/学年,住宿费按照相关规定收取。

2. 艺术类专业学生学费为15000元/学年,住宿费1500元/学年。

五、录取方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坚持公平、公正、德智体美全面衡量、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

第二条 录取中的优录政策,将参照省教育厅和省教育考试院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三条 外语语种要求:根据我院教学的统一要求,新生入学后公共外语课程教学只以英语语种安排。

第二章   普通类专业录取原则

第四条 报考我院普通类专业的江苏考生,选测科目等级要求为BC(即两门选测科目其中任意一门达到B,另一门达到C),必测科目等级要求为4C,技术科目合格。

第五条 报考我院普通类专业,对符合选测、必测科目等级要求的江苏省进档考生,选测科目等级有A+的加2分,有A的加1分,即组合为A+ A+的加4分,A+A的加3分,AA(A+B+ 、A+B或A+C)的加2分,AB+(AB或AC)的加1分。所有考生按加分后的排序分安排专业,各专业志愿之间不设级差。若考生加分后的排序分相同,则按原始投档分的高低择优录取。若原始投档分相同,则按选测科目等级高低(从高到低依次为A+A+→A+A→AA→A+B+→A+B→AB+→AB→B+B+→B+B→BB→A+C→AC→B+C→BC)的顺序择优录取。若选测科目等级相同,则按语文、数学2门科目的原始分与附加分之和从高到低的顺序择优录取。若该分数仍相同,则按4门必测科目等级高低(从高到低依次为4A→3A1B→2A2B→3A1C→2A1B1C→2A2C→1A3B→1A2B1C→1A1B2C→1A3C→4B→3B1C→2B2C→1B3C→4C)的顺序择优录取。

第六条 对于报考我院普通类专业的江苏省外考生,按照考生报考院校志愿的先后顺序录取,即先录取报考我院第一志愿的考生,若第一志愿不满时,再录取第二志愿的考生,以此类推。对于同一院校志愿进档的考生,各专业志愿之间不设分数级差。若考生的投档分相同,则按语文、数学、外语三门总分从高到低的顺序择优录取,最后处理各专业志愿不能满足且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

第三章   艺术类专业录取原则

第七条 报考我院艺术类专业的江苏省考生,学业水平测试等级D级不得超过3门,同时还必须参加江苏省教育考试院组织的艺术类专业统一考试且专业考试合格,或参加南京师范大学组织的相关专业单独考试且被我院承认专业考试合格(以下表述为“专业分达到省同批次最低控制分数线”)。报考我院艺术类专业的江苏省外考生,按要求参加各省艺术类专业统一考试且专业考试合格,或参加南京师范大学组织的相关的专业单独考试且被我院承认专业考试合格。

第八条 对兼报不同艺术专业的考生,如所报专业考试科目相同,则录取时采用“分数清”的原则,即录取时统一划定各专业最低录取分数线,按所报专业志愿的先后顺序择优录取;如所报专业考试科目不同,则录取时采用“专业清”的原则,即先处理专业一志愿考生,若一志愿专业生源不足,再考虑专业二志愿考生,以此类推。

第九条 对报考我院音乐学、音乐学(流行音乐)专业,高考文化分和专业统考成绩均达到所在省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的考生,将按不同省份各专业考生专业考试科目总分从高到低的顺序择优录取。若专业分相同,则按文化分从高到低的顺序择优录取。若文化分仍相同,则按语文、数学2门科目的原始分之和从高到低的顺序择优录取。

第十条 对报考我院美术学、艺术设计(环境艺术设计)、艺术设计(视觉传达艺术设计)、艺术设计(生态环境艺术设计)、动画专业,高考文化分达到所在省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专业合格且无色盲、色弱的的考生,将其高考文化总分与专业考试总分相加成综合分,按照综合分从高到低的顺序,按不同省份考生所报专业志愿的先后顺序,分别择优录取。若综合分相同,则按专业分从高到低的顺序择优录取。若专业分仍相同,则按语文、数学2门科目的原始分之和从高到低的顺序择优录取。

第十一条 对报考我院广播电视编导、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文化分和专业分均达到本省同批次最低控制分数线,且无色盲、色弱的进档考生,将其文化分与专业分相加成综合分,按各专业综合分从高到低的顺序分省份择优录取。江苏省外考生所在省份如另有专业统考或联考要求,考生还需参加所在省份的专业统考或联考。同省考生若综合分相同,则按文化分从高到低的顺序择优录取;若文化分仍相同,则按语文、数学2门科目的原始分之和从高到低的顺序择优录取。

第四章   身体健康要求

第十二条 对考生身体健康状况的其他具体要求将按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有关规定执行。新生入学后,我校在三个月内按照国家招生规定对其进行体检复查,复查合格后方可予以注册,取得学籍。凡在体检中弄虚作假或有重大疾病隐情不报者,一经查实,立即取消其入学资格。

第五章   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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