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南京审计学院招生章程(江苏省外)

 

学校全称

南京审计学院

学校部委码

11287

办学层次

本科

办学地点

南京市 

办学性质

公办

   

浦口校区:江苏省南京市浦口区江浦街道雨山西路86,邮政编码:211815

莫愁校区:江苏省南京市鼓楼区北圩路77号,邮政编码:210029

  一、录取规则: 

1、按教育部要求,实行学校负责,招办监督体制,按考生德智体三方面公平、公正、择优录取。

2、外语语种要求:英语。

3、身体健康状况要求:符合教育部体检标准。

4、录取具体方式:

A、按照考生报考学校志愿先后录取。即先录取本校第一志愿的考生,若第一志愿不满时,再考虑第二志愿考生, 依此类推;

B、对于进档考生,按“分数优先,遵循专业志愿”原则录取,即在从高分到低分排序的前提下,再按专业志愿先后进行录取。同分情况下,按语文、数学、外语三门课总分排序

C、第一专业志愿不能满足的考生,按其第二专业志愿投档,仍不能满足的按其第三专业志愿投档,依此类推,当某考生所有专业志愿均不能满足,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将其随机调录到录取计划未满的专业,不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将予以退档。

D对外汉语专业要求英语成绩不低于90分、口试成绩不低于“良”、身高要求男生不低于1.55、女生不低于1.50、不招口吃及有语言障碍者,有良好的普通话基础;英语专业要求英语成绩不低于100分、口试成绩不低于“优”、普通话标准、无口吃现象;国际经济与贸易专业要求英语成绩不低于90分、口试成绩不低于“良”;工程管理、数学与应用数学、统计学、计算机科学与技术、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电子商务专业要求数学成绩较好。

5我校对录取在会计学院专业(会计学、财务管理)、经济学院专业(经济学、国际经济与贸易、财政学、税务)、金融学院专业(金融学、保险、信用管理、投资学)、管理学院专业(工商管理、人力资源管理、市场营销)的学生在所在学院内进行统一培养,二年级末学习成绩(积分点)在所在学院排名前50%的学生可在所在学院专业内自主选择专业。

  二、奖助措施:

1、我院设有近500个勤工助学固定岗位,按120350//人的标准发放。

2、特困生按60150//人的标准给予生活补助。

3、突发事件致贫按100500/人的标准给予临时补助。

  4、我院设有优秀学生奖学金(500025001500800//人)、单项奖(400200//)、审计之光教育奖(1000//人)、爱心教育奖(1000//人),学生奖学金获奖面为50%以上。

招生咨询方式

联系电话:025-58318186 

传真:025-58318186

电子邮件:zsb@nau.edu.cn

院校网址:www.nau.edu.cn

 

学校招生负责人:        学校负责人:              (学校公章)

                                         

                                              

 

20093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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