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中医药大学2008年招生章程

 

上海中医药大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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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考志愿填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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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学校全称

上海中医药大学

 

二、校址

校本部:        上海     浦东新       蔡伦   1200 

 梅陇  校区:   上海     徐汇         梅陇    21    

       校区:                                   

备注:

三、层次

本科  高职  专科

四、办学类型

       普通高等学校□成人高等学校

公办高等学校民办高等学校独立学院

高等专科学校高等职业技术学校备注:                   

五、在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分专业招生人数及有关说明

 详见各省级高招办公布的2008年招生计划

 

六、专业培养对入学外语考试语种的要求

 各专业均限招英语考生;

中医学专业 (针灸推拿英语方向)要求英语高考成绩达到110分以上(含110分),上海生源考生要求英语口试B以上(含BB–级);

药学(中外合作)专业要求英语高考成绩90分以上(含90分)。

 

七、招收男女生比例

医疗美容技术(中医美容方向)专业、护理(中外合作)专业、护理(梅陇校区高职)专业限招女生,其他各专业无男女生比例要求。

 

八、身体健康状况要求

 1)考生患有《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第一条中列出的六大类疾病,学校不予录取。

  (2)考生患有《指导意见》第二条中列出的色弱、色盲;不能识别红、黄、绿、蓝、紫各种颜色中任何一种颜色的导线、按键、信号灯、几何图形者,学校不予录取。

  (3)考生患有《指导意见》第三条中列出的考生视力镜片度数大于等于800度者;一眼失明另一眼矫正到4.8、镜片度数大于等于400度者;两耳听力均在3以内,或一耳听力在5另一耳全聋者;斜视、嗅觉迟钝、口吃者,学校不予录取。

  (4)中医学(运动医学方向)专业限招身高1.70及以上的男生和身高1.58及以上的女生,护理学(本科)限招身高1.65及以上的男生和身高1.55及以上的女生,面部无生理缺陷及明显缺陷;护理(中外合作)专业、护理(梅陇校区高职)专业限招身高1.55及以上的女生,面部无生理缺陷及明显缺陷;医疗美容技术(中医美容方向)专业限招身高1.60及以上的女生(上海生源考生需参加面试并合格,面试方案另行公布)。

5)医学营养各专业方向不招乙肝表面抗原阳性的考生。

6)护理各专业方向招收学生的体重在标准体重±30%的范围内(标准体重kg=身高cm110

7)我校为医学院校,新生入学后将进行心理测试。心理测试异常者,必须在2周内去专业医疗机构进行鉴定,鉴定患有重症或难治性癫痫或其他神经系统疾病;严重精神病未治愈、精神活性物质滥用和依赖者,取消入学资格。拒绝做鉴定者,直接取消入学资格。

 

九、录取规则

 

 1)本校实行异地远程网上录取,并以统一高考文化成绩为基本录取依据,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综合衡量德智体美,择优录取。

2在各省市、自治区划定的批次资格线上,根据各省市招办规定的比例投档。根据分数优先原则,严格按照考生的专业志愿顺序依次择优录取。如果考生填报的专业志愿无法被录取,但服从专业调剂的,将由学校根据分数调剂到尚未完成计划的专业。高考成绩无法满足所填报的专业志愿,又不服从调剂的,作退档处理。

  (3)获得我校推荐表的考生必须第一志愿报考我校且达到我校投档线,根据考生实际情况加6—10分,并统一按加分后成绩进行专业录取。

4)凡报考我校,具有民乐专长的考生,必须参加我校民乐加试,经加试定为A类的考生,必须第一志愿报考我校,达到我校投档线即可录取,并且满足其第一专业;B类考生必须第一志愿报考我校,达到我校投档线即可录取,按其投档成绩进行专业录取。

  (5)中医学七年制各专业方向在同等条件下参考英语成绩,择优录取;英语成绩相同者,参考综合成绩,择优录取。其他专业在同等条件下参考综合成绩,如综合成绩相同,则参考英语成绩。

6)江苏籍考生选测科目一门必须为物理,二门选测科目等级必须达到BB以上(BB),并按先分数后等级择优录取。

 

十、收费标准

学费标

 

本科每人每学年6500元,高职每人每学年7500元,药学中外合作专业每人每学年19000元,护理中外合作专业每人每学年18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