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计学(本科类)
培养目标:本专业培养具备管理、经­济、法律和会计学等方面的知识和能力,能在企、事业单位、金融机构、中介咨询机构及政府部门从事会计和审计实务以及相关工作的高级人才。主干学科:会计学、经­济学主要课程:管理会计、会计电算化、成本会计、财务软件、会计学原­理、审计学、高级会计学、会计信息系统、会计发展史、金融企业会计、税法等。学 制:四年,实行学年学分制。毕业合格标准:毕业生应达到学院对本科生提出的德、智、体、美等方面的要求,完成本专业教学计划规定的学分,毕业答辩合格,方准毕业。授予学位:管理学学士学位就业领域及可从事工作:毕业生适应于会计公司、会计师事务所、财务咨询公司、股份有限公司、经­济管理部门、高等院校、科研机构、咨询部门从事会计实务、查帐验证、资产评估、税务代理、管理咨询等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