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语国际教育(本科类)
三、学制、学位本专业学制定为四年制。完成学业(修满学分)后,成绩合格、政治合格、身体健康并通过毕业论文答辩授予文学学士学位。
四、有关问题说明1.本专业教学计划课程类型分为四类:公共必修课、公共选修课、专业必修课、专业选修课。计划课程门数112门,学生应修65门,共计165学分,2702学时。2.公共选修课:设两个模块,即通识教育模块(设24门课)和教师教育模块(设9门课)。要求学生通识教育模块选5门课(修满10学分);教师教育模块选6门课(修满12学分),即一至四学期每学期每名学生限选1门公共选修课(教师教育);第五学期任选1门公共选修课(教师教育);第六学期任选2门公共选修课(教师教育1门、通识教育1门);七、八学期各任选2门公共选修课(通识教育)。 3.专业选修课:第五学期选课不少于2门;第六学期选课不少于4门;第七学期选课不少于5门(有1门考试课待定);第八学期选课不少于4门(有2门考试课待定)。 4.生产劳动、军训由学校统一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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