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动画学院2018年招生章程

吉林动画学院2018年本科招生章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我校2018年招生工作,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法律法规以及教育部有关规定,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本章程适用于我校2018年普通高等教育的本科层次招生工作。
第三条 学校全称:吉林动画学院

办学类型:普通高等学校
学校性质:民办
招生层次:本科
第四条 学校地址:吉林省长春市高新区博识路168号。

第二章收费标准

第五条学费收取标准 
本科专业:

市场营销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13800;

文化产业管理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13200;

互联网金融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15000;

软件工程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16200;

数字媒体技术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16200;

信息工程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16200;

数据科学与大数据技术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16200;

广播电视学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19200;

广告学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19200;

网络与新媒体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19200;

戏剧影视文学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19200;

表演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19200;

戏剧影视导演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19200;

戏剧影视美术设计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19200;

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19200;

广播电视编导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19200;

影视摄影与制作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19200;

绘画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19200;

摄影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19200;

视觉传达设计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19200;

环境设计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19200;

产品设计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19200;

服装与服饰设计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19200;

工艺美术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19200;

艺术与科技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19200;

录音艺术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19200;

艺术设计学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19200;

数字媒体艺术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21600;

漫画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21600;

飞行器动力工程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18000;

飞行器制造工程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年18000元;

飞行器控制与信息工程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年18000元;

动画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21600;

动画中外合作办学)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48000元。


第三章学历证书颁发 

第六条 学生完成培养方案要求的教学内容,成绩合格,符合毕业条件,本科毕业生由吉林动画学院颁发国家规定的本科毕业证书。

 

第四章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及有关程序 

第七条 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国家资助政策主要内容

目前,国家在高等教育本专科阶段建立起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国家助学贷款(包括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师范生免费教育、退役士兵教育资助、基层就业学费补偿助学贷款代偿、服义务兵役国家资助、直招士官国家资助、新生入学资助项目、勤工助学、学费减免等多种形式有机结合的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体系。

入学前,可在家庭户籍所在地的教育部门申请办理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用于解决学费和住宿费。入学时,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新生如暂时筹集不齐学费和住宿费,可在开学报到的当天,通过学校开设的“绿色通道”报到。入校后再向学校申报家庭经济困难,由学校核实认定后采取不同措施给予资助。其中,学费、住宿费,以国家助学贷款为主、国家励志奖学金等为辅;生活费,以国家助学金为主、勤工助学等为辅。

第八条 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校内资助政策主要内容

目前,学校已建立起完善的奖助学金激励资助体系。包括董事长创业奖学金、校长奖学金、学校奖学金、学产对接实践教学平台奖学金。学校还成立家庭经济困难勤工助学组织——阳光社,为部分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提供勤工助学岗位。

第九条  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对象及相关程序

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在申请家庭经济困难认定时,应当提交《高等学校学生及家庭情况调查表》,证明自己的家庭经济状况,经民主评议认定、学校公示后,按照国家及学校资助政策相关规定予以相应的资助。

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新生,在生源地办理生源地助学贷款,报到时按照学校有关规定,保证新生顺利报到。报到后,学生持《高等学校学生及家庭情况调查表》,经学校审核认定,学生可申请国家助学金,同时可参加学校统一安排的勤工俭学。学费、住宿费以生源地贷款为主、国家励志奖学金等为辅;生活费,以国家助学金为主、勤工助学等为辅。

第十条 其他

有关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具体内容详见《高等学校学生资助政策简介》,此《简介》每年统一由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印制,随录取通知书邮寄至每名新生手中。


第五章录取说明

十一 专业培养对外语的要求
各专业外语语种不限学生入学后,只提供英语教学英语语种考生宜报考。

十二 经批准的招收男女生比例的要求

十三经批准的身体及健康状况要求

对考生身体其他健康状况的要求按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执行飞行器动力工程、飞行器制造工程、飞行器控制与信息工程以及美术设计类专业鉴于我校人才培养要求,色盲、色弱考生不宜报考。
第十录取规则
1.投档原则:按照各省相关规定执行,执行各省(市、区)招办有关加分或降分投档政策,上级主管部门有特殊规定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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