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师范大学2008年招生章程

吉林师范大学2008年招生章程

、高等学校名称: 吉林师范大学

二、学校地址:吉林师范大学位于吉林省四平市铁西区海丰大街1301号。吉林师范大学分院位于吉林省四平市铁西区平西乡,吉林师范大学辽源分院位于吉林省辽源市龙山区。

三、办学类型:大学

四、招生层次:本科

五、招生专业及计划:详见吉林师范大学2008年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总表。

六、收费标准:按照吉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教育厅、财政厅、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物价局的相关规定进行收费,详细的学费标准见附表1

七、学历证书:学生修业期满,考核合格者将由吉林师范大学颁发国家承认学历的普通高等学校毕业证书,符合学士学位资格的毕业生授予学士学位,详细授予学位类别见附表1

八、男女生比例:体育教育专业录取时,控制男女生录取比例为41

九、语种要求:计算机科学与技术专业、日语专业、旅游管理专业招英语考生;俄语专业兼招英俄语考生;朝鲜语专业招非朝鲜族英语考生。吉林师范大学分院、吉林师范大学辽源分院各专业均招收英语考生。

十、健康要求:考生必须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要求。报考师范专业的考生,一般专业,男生身高应在155cm(含155cm)以上,女生身高应在150cm(含150cm)以上;体育教育、旅游管理、公共事业管理、人力资源管理、广播电视编导、音乐表演专业考生,男生身高应在170cm(含170cm)以上,女生身高应在160cm(含160cm)以上。入学后复检,如不符合以上标准,不予注册。

十一、录取原则:

1投档比例与录取办法:

文史类、理工类:

在文化课成绩达到考生所在省最低控制分数线的考生中,本科按120%比例调阅考生档案,专科按110%比例调阅考生档案,由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同等条件下,适当参考相关科目成绩。

体育类:

在文化课成绩达到考生所在省最低控制分数线,专业课成绩合格的考生中,按文化课成绩150%比例调阅考生档案,按专业课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艺术类:

美术学、音乐学、广播电视编导专业,文化课成绩在考生所在省最低控制线上且专业课成绩合格,按文化课成绩150%比例调阅考生档案,按专业课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艺术设计、绘画、音乐表演专业,文化课成绩在考生所在省最低控制线上且专业课成绩合格,在所在省投档的全部考生中,按专业课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专科专业按文化课成绩120%比例调阅考生档案,按专业课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2加试要求:报考外语专业的考生,必须有外语口试成绩;报考体育类的考生必须有体育加试合格证;报考艺术类的考生必须有我校专业加试合格证(吉林省、辽宁省美术类考生承认省联考成绩),否则不予录取。

3专业调整:学校有权按照考生的专业志愿对考生进行专业调剂。在专业调剂一栏中,考生未填同意(是)不同意(否)的,一律视为不同意(否)

十二、联系信息:

联 系 人:老师  老师

联系电话:0434-3294661

    真:0434—3292340

学校网址:www.jlnu.edu.cn

电子邮件:jlsdzsb@126.com

学校地址:吉林省四平市铁西区海丰大街1301

邮政编码:136000

附表1吉林师范大学2008年招生专业年度学费标准及授予学位统计

 

序号

专业代码

专业名称

授予学士学位类别

年度

学费标准

备注

1

050101

汉语言文学

文学

3850

 

2

050103

对外汉语

文学

3850

 

3

050301

新闻学

文学

6820

 

4

030404

思想政治教育

教育学

3850

 

5

030101

法学

法学

4620

 

6

060101

历史学

历史学

3850

 

7

050304

编辑出版学

文学

6820

 

8

050201

英语

文学

5060

 

9

050207

日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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