音乐表演(本科类)

培养目标:本专业培养适应现代社会经济、文化、科技、教育发展需要的素质较高、基础扎实、有高度责任感和事业心并有发展潜力,具有一定的音乐理论素养和系统的音乐表演技能,能在文艺团体、教育系统、文艺研究单位及社会文化管理部门从事音乐表演、音乐教学、音乐研究、艺术实践创新及文化管理等方面工作的专门人才。

培养要求:了解国内外音乐表演学科前沿发展动态及最新音乐理论研究成果,了解社会科学的相关知识,具有主动获取音乐知识和信息的能力。具有较广博的人文基础并进行音乐表演艺术和音乐教育教学、文化管理研究的基本能力。接受科学的演唱、演奏技能的专门训练,熟悉并掌握音乐表演专业的理论基础、基本知识和基本技能,具有较扎实的音乐理论知识和运用能力。具有一定的舞台实践经验,熟悉音乐作品排练、演出的规律,掌握音乐文献阅读、听赏、检索与资料查询的基本方法,具备终身学习和提高的能力。具有现代音乐表演艺术、音乐教育教学理念,掌握先进的、科学的演唱演奏技能及现代化教学手段;具有基本的文化管理能力、教育管理能力、科研能力,能适应未来音乐表演艺术及教育教学改革发展的需要。

主要课程:声乐演唱、钢琴演奏、器乐演奏、重唱与表演唱、歌剧表演、器乐室内乐、双钢琴、音乐表演基础、基本乐理、视唱练耳、和声、曲式与作品分析、中国音乐史与名作欣赏、外国音乐史与名作欣赏等。

就业方向:在艺术团体、文艺研究单位、社会文化管理部门及教育系统从事音乐表演、文化管理、艺术组织与策划、文艺研究、音乐教学。

授予学位:艺术学学士学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