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学(本科类)

培养目标:本专业培养系统掌握法学知识,熟悉我国法律和相关政策,并具有其他学科专业基础知识背景,能在立法机关、行政机关、检察机关、审判机关、仲裁机关、法律服务机构以及企事业等单位从事法律工作的专门人才。

培养要求:掌握法理学、法史学、法社会学和法律逻辑学等学科的基本理论、基本知识,夯实建造法学理论与法学知识体系大厦的基础。掌握宪法、民法、刑法、行政法、经济法、商法、诉讼法、国际法、国际经济法等各法律学科的基本理论、基本知识,并能作到学以致用;熟悉我国现行法律、法规,以及党和国家的有关方针政策。具有一定的独立办理各类法律事务、解决各类法律纠纷的能力,具有较强的文书写作、出庭辩护的能力。具有创新意识与创新能力,掌握法学的基本研究方法与技术,掌握现代文献检索和网上获取和交流信息的方法;掌握一门外国语,能够较熟练阅读本专业外文书刊,并具有较强的听说和写作能力。

主要课程:法理学、中国法制史、宪法学、民法学、刑法学、商法学、行政法学、经济法学、知识产权法学、民事诉讼法学、刑事诉讼法学、行政诉讼法学、国际法、国际私法、国际经济法。

就业方向:法院、检察院、律所、企事业单位、行政机关等。

授予学位:法学学士学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