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建筑职业学院2014年招生章程

辽宁建筑职业学院2014年招生章程

 

 

一、学校自然情况说明

学校全称:辽宁建筑职业学院

办学地点及校址:分南北两个校区

 

南校区地址:辽宁省辽阳市南郊街11号

南校区专业如下:

工程监理、基础工程技术、建筑工程技术、建筑工程技术(钢结构施工方向)、市政工程技术、工程测量技术、道路桥梁工程技术、供热通风与空调工程技术、楼宇智能化工程技术、建筑设备工程技术、给排水工程技术、工业设备安装工程技术、建筑装饰工程技术、室内设计技术、环境艺术设计、建筑工程管理、建筑信息管理、物业管理。

 

北校区地址:辽宁省辽阳市白塔区青年大街24号

计算机网络技术、软件技术、应用电子技术、电气自动化技术、建筑电气工程技术、生产过程自动化技术、数控技术、模具设计与制造、机械制造与自动化、机电设备维修与管理、建筑经济管理、工程造价、电子商务、市场开发与营销、物流管理、会计电算化、会计与统计核算、财务管理、会计与审计、酒店管理、旅游管理、呼叫中心服务与管理。

办学类型:普通高等学校(公办)

办学层次:高职

学习年限:学制为3年专业,学习年限为3-5年;

学制为2年专业,学习年限为2-3年。

办学形式:全日制。

主要办学条件:校园占地面积35.8523万平方米,教学行政用房面积11.9136万平方米,专任教师514人,其中副高级职称以上147人,教学仪器设备值6145万元,图书49.8万册。

二、计划特别说明

经批准有语种限制的专业及允许招生的语种:学校外语教学使用英语,其它语种考生慎报。

有男女生比例要求的专业及限制比例:无男女生比例限制。

三、专业设置说明

须按下表中内容填报专业(方向)情况(高职专业不填写“科类”和“授予学位门类”),并提供专业及学位授予权审批文件。

 

专业代码

专业名称

学制

560301

建筑工程技术

3

560301

建筑工程技术(钢结构施工方向)

3

560504

工程监理

3

560303

基础工程技术

3

560601

市政工程技术

3

540601

工程测量技术

3

520108

道路桥梁工程技术

3

560402

供热通风与空调工程技术

3

560404

楼宇智能化工程技术

3

560401

建筑设备工程技术

3

560603

给排水工程技术

3

560405

工业设备安装工程技术

3

590102

计算机网络技术

3

590108

软件技术

3

590202

应用电子技术

3

580202

电气自动化技术

3

560403

建筑电气工程技术

3

580203

生产过程自动化技术

3

580103

数控技术

3年/2年

580106

模具设计与制造

3

580102

机械制造与自动化

3

580301

机电设备维修与管理

3

560102

建筑装饰工程技术

3

560104

室内设计技术

3

560105

环境艺术设计

3

560503

建筑经济管理

3

560502

工程造价

3

560501

建筑工程管理

3

560511

建筑信息管理

3

560702

物业管理

3

620405

电子商务

3

620402

市场开发与营销

3

620505

物流管理

3

620204

会计电算化

3年/2年

620205

会计与统计核算

3

620201

财务管理

3

620206

会计与审计

3

640106

酒店管理

3

640101

旅游管理

3

590319

呼叫中心服务与管理

3

 

四、毕业证书说明

高职专科学习期满,成绩合格颁发辽宁建筑职业学院高职专科毕业证书。

五、收、退费等说明

1.学费收取标准:

按照省物价部门批准并办理收费许可的标准向学生收费。

2.学费的退费办法:

学生因故退学或提前结束学业,学院根据学生实际学习时间,按月计退剩余的学费。

3、学院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扶困助学的具体措施

我校根据国家的有关政策和学校的实际采取多种措施保证贫困学生正常的学习生活。一是在按规定发放国家、辽宁省政府奖学金的同时,设立了学校的优秀学生奖学金,贫困学生通过努力学习,可获得奖学金,解决在校学习期间的部分费用;二是在按规定发放国家助学金的同时,在校内设立了多种形式的勤工助学岗位,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可参加勤工助学活动。

助学贷款和学费减免事宜按国家和省政府文件执行。

六、获奖说明

2004年被中共辽宁省委和省人民政府授予“文明单位”和“军民共建先进单位”,2006年被辽宁省教育厅评为“安全文明校园”,2009年被辽宁省教育厅评为“辽宁省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建设计划”立项单位。

七、国际交流与合作方面说明

八、录取办法说明

1、调档比例

根据生源情况控制在120%。(注:辽宁省投档比例100%)

2、身体健康状况要求

按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

3、学院志愿及录取

在同批录取学校控制分数线以上,按考生志愿顺序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4、对加分、降低分数投档考生的处理

按省招考委关于加降分等的照顾录取规定处理。

5、进档考生的专业安排

所有专业招生不限制男女比例,按分数优先择优录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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