锦州商务职业学院2008年招生章程

 

一、学校自然情况说明

学院全称:锦州商务职业学院

办学地点:辽宁省锦州经济技术开发区西海路东段2

办学类型:民办普通高等学校

办学层次:高职专科

习年限:学制为三年专业,学习年限为三年。

办学形式:全日制

主要办学条件:校园占地面积10.13万平方米,教学行政用房面积2.1万平方米,专任教师100人,其中副高级职称以上37人,教学仪器设备值401万元,图书10.5万册。

二、计划特别说明

    有语种限制的专业及允许招生的语种:商务英语和旅游英语只招英语考生,其它专业语种不限。

有男女生比例要求的专业及限制比例:无男女生比例限制

我院旅游管理专业和商务英语专业与天伦国际酒店管理集团(中国北京朝阳区朝外大街甲6)和北京云南大厦皇冠酒店管理有限公司(北京朝阳区北三环东路太阳宫桥云南大厦)签订定单培养意向,因此对这两个专业学生符合其条件要求的,即:五官端正,形象气质较好,男生身高在1.75以上,女生身高在1.63以上的同学均可实行定单培养。

三、专业设置说明

专业代码

专业名称

学制

科类

授予学位门类

560701

房地产经营与估价

三年

 

 

506702

物业管理

三年

 

 

590101

计算机应用技术

三年

 

 

620107

保险实务

三年

 

 

620204

会计电算化

三年

 

 

620401

市场营销(汽车营销与技术服务方向)

三年

 

 

620405

电子商务

三年

 

 

620504

连锁经营管理

三年

 

 

620505

物流管理

三年

 

 

640101

旅游管理

三年

 

 

660108

商务英语

三年

 

 

660109

旅游英语

三年

 

 

四、毕业证书与学位证书说明

高职专科学习期满,成绩合格颁发锦州商务职业学院高职专科毕业证书。

  五、收、退费等说明

1、学费收取标准:

①学费:6800/

②宿费:甲等1200/年;乙等800/

以上收费以省物价部门批复为准。

2、学费的退费办法:

学生因故退学或提前结束学业,按照相关文件有关规定,根据学生实际学习时间和实际住宿时间,按月(不足一月按一月计算)计退剩余的学杂费和住宿费。学生缴纳的服务性费用和代收费用,学校已提供服务或已购买实物的,不退还学生所缴费用,应将课本和实物发给学生;学校未提供服务或未购买实物的,应全额退还学生所缴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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