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职业学院2010年招生章程

辽宁职业学院2010年招生章程
 
一、学校自然情况说明
学院全称:辽宁职业学院
办学地点:铁岭市银州区岭东街一委(沈哈高速公路铁岭北出口南行500米)。
办学类型:公办普通高等学校
办学层次:高职
学习年限:学制为3年,学习年限为3年
办学形式:全日制
主要办学条件:校园占地面积542422平方米,教学行政用房面积6.9762万平方米,专任教师220人,其中副高级职称以上72人,教学仪器设备总值2211.62万元,图书33万册。
语种:不限
男女比例:不限
二、专业设置说明
专业代码
专业名称
学制
科类
授予学位门类
01
数控技术
3
 
 
02
机械制造与自动化
3
 
 
03
电气自动化技术
3
 
 
04
汽车检测与维修技术
3
 
 
05
汽车技术服务与营销
3
 
 
06
楼宇智能化工程技术
3
 
 
07
园艺技术
3
 
 
08
园林技术
3
 
 
09
生物技术及应用(农业技术)
3
 
 
10
作物生产技术
3
 
 
11
种子生产与经营
3
 
 
12
畜牧兽医
3
 
 
13
兽医
3
 
 
14
饲料与动物营养
3
 
 
15
宠物养护与疫病防治
3
 
 
16
电子商务
3
 
 
17
商务英语
3
 
 
18
会计电算化
3
 
 
19
旅游管理
3
 
 
20
物流管理
3
 
 
21
市场营销
3
 
 
22
计算机应用技术
3
 
 
23
计算机网络技术
3
 
 
24
动漫设计与制作
3
 
 
25
广告设计与制作
3
 
 
26
体育服务与管理
(高尔夫俱乐部商务管理)
3
 
 
27
 
高尔夫运动技术与管理
3
 
 
28

高尔夫球场服务与管理
3
 
 
29
观光农业
(
高尔夫草坪养护与管理)
3
 
 
三、毕业证书与学位证书说明
高职专科学习期满,成绩合格颁发辽宁职业学院高职专科毕业证书。
四、收、退费等说明
学费标准:每人4000元/年,其中体育服务与管理(高尔夫俱乐部商务管理)专业、高尔夫运动技术与管理专业、高尔夫球场服务与管理专业,每人5000元/年。
宿费标准: 1、6人间:800元/生/年
2、8—10人间:600元/生/年
学生的退费办法:学生因故退学或提前结束学业,根据学生实际学习时间,按月计退还剩余的学费。
奖 学 金:根据学习成绩及日常表现学院设奖学金:1、奖学金:国家奖学金8000元/年,省政府奖学金8000元/年,励志奖学金5000元/年;2、国家助学金:一等3000元/年,二等1500元/年。
五、招生录取规则说明
1.调档比例
调档比例120%。
2.身体健康状况要求
高尔夫运动技术与管理、体育服务与管理(高尔夫俱乐部商务管理)、高尔夫球场服务与管理专业要求:身体健康,体形匀称;男生身高1.70米以上,女生身高1.60米以上。其他专业均按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
3、院校志愿及录取
录取时优先录取第一志愿的考生,若第一志愿上线考生数不足计划招生数时:在同批录取学校控制分数线以上,按考生志愿顺序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录满为止;当第一志愿上线考生数多于计划招生数时:不再调阅其他志愿考生档案。所有报考体育类专业的考生,均需参加辽宁省组织的体育专业统一考试,录取时按文化课成绩除以5加体育成绩作为综合成绩择优录取。
4、对加分、降低分数投档考生的处理
我院承认省招考委关于加分、降分投档以及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等照顾录取的规定。
5、进档考生的专业安排办法
录取专业按考生填报志愿优先,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录取专业。
 
联系方式:电话:0410-2860888 2860999 传真:0410-2860777
         邮编:112001
         网址:http://www.lnvc.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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