盘锦职业技术学院2014年招生章程

盘锦职业技术学院2014年招生章程

 

  一、学校自然情况

学校全称:盘锦职业技术学院

办学地点:盘锦市辽东湾新区一号路北 雁河东 正邦路西

办学类型:普通高等学校(公办)

办学层次:高职

学习年限:学制为3年,学习年限为3年

办学形式:全日制

主要办学条件:校园占地面积29万平方米,教学行政用房面积14万平方米,专任教师252人,其中副高级职称以上76人,教学仪器设备值2250万元,图书38万册。(以上办学条件数据以2013年基层统计报表数据为准)

二、计划特别说明

计划总数:2014年招生计划总数___人,其中面向省内招生 ___人,面向省外招生___人,面向省内招生计划中招收三校生___人,招收高中生___人。

经批准有语种限制的专业及允许招生的语种:学校外语课程安排英语教学,其他语种考生慎报。

有男女比例要求的专业及限制比例:油气开采技术专业面向石油勘探开放一线工作、岗位艰苦,女生慎报, 其它专业没有男女比例。

三、专业设置说明

专业代码

专业名称

学制

科类

 

530209

化工设备维修技术

3

理工

530202

有机化工生产技术

3

理工

530303

化学制药技术

3

理工

540402

油气开采技术

3

理工

540403

油气储运技术

3

理工

580402

汽车检测与维修技术

3

理工

580405

汽车技术服务与营销

3

理工

580108

焊接技术及自动化

3

理工

590101

计算机应用技术(网络方向)

3

理工

510401

水产养殖技术

3

理工

560301

建筑工程技术

3

理工

530205

精细化学品生产技术

3

理工

580202

电气自动化技术

3

理工

630201

护理

3

文理

640101

旅游管理

3

文理

620204

会计电算化

3

文理

620202

财务信息管理

3

文理

620505

物流管理

3

文理

660213

初等教育(双语教育方向)

3

文理

660214

学前教育

3

文理

560501

建筑工程管理

3

文理

560702

物业管理

3

文理

560502

工程造价

3

文理

640106

酒店管理

3

文史

 

 

四、毕业证书与学位证书说明

 高职专科学习期满、成绩合格颁发普通高等学校高职(专科)毕业证书。

五、收、退费等说明

1.学费收取标准: 根据国家规定,学生入学须交纳学费、住宿费、教材及其他相关费用。我校按辽宁省物价局,辽宁省教育厅收费标准对学生收取学费及相关的费用。根据物价部门批复:学前教育、初等教育(双语教育)专业学费为4000元/年;建筑工程管理 、汽车服务与营销、物业管理、会计电算化、物流管理、旅游管理、计算机应用技术(网络方向)、工程造价、财务信息管理、酒店管理专业学费为4500元/年;建筑工程技术、水产养殖技术、有机化工生产技术 、化工设备维修技术、油气开采技术、汽车检测与维修技术、化学制药技术、护理、焊接技术及自动化、油气储运技术、精细化学品生产技术、电气自动化技术专业5000元/年。住宿标准1000元/年。

2.学费的退费办法:学生因故退学或提前结束学业,学校应根据学生实际学习时间,按月计退剩余的学费,并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3.关于助学贷款及奖学金:学生在校期间享受国家贫困生助学贷款:主要包括学费及住宿费,贷款额6000元/年以下,依据学生所在县区主管部门出具相关家庭贫困证明及个人申请。奖学金、助学金获奖办法:具备品学兼优,学习成绩优异,家庭贫困,通过各系推荐,发放国家、省政府奖学金8000元;国家助学金一等4000元、二等2500元;国家励志奖学金5000元;国家奖学金8000元。对贫困学生实行相关事宜按国家和学校的有关政策办理。学校按学年设立综合奖学金,获奖面达25%。

六、获奖说明

我校先后被评为:

辽宁省“文明校园” ─2001年辽宁省教育厅。

辽宁省“安全文明校园”─2006年辽宁省教育厅。

辽宁省企业科技事业单位档案规范化管理AAA级 ─2007年辽宁省档案局。

辽宁省教育科学“十一五”规划教育科研先进集体及先进个人2011年辽宁省教育厅。

辽宁省高校2010年度宣传思想工作先进集体 ─2011年教育厅。

辽宁省高等职业教育学籍学历管理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2011年辽宁省教育厅。

七、国际交流与合作方面说明

   未涉及。

八、录取办法说明

1.学校按照不超过我校在各省招生计划的120%的比例调阅学生的档案,辽宁调档比例为100%。

2.身体健康状况要求:“按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校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

3.学院录取办法:当第一志愿上线考生数不足计划招生数时,在同批次录取学校控制分数线以上,按考生志愿顺序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当第一志愿上线考生数多于计划招生数时,不再调阅第二志愿及其他志愿考生档案。对于投档的考生无极特殊理由不予退档。

4.承认省招考委关于加分、降分投档以及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等照顾录取规定。

5.对进档考生的专业安排,我校按分数优先的原则录取。

对投档成绩相同的考生,按语、数、外、综合顺序查小分择优录取。

6.盘锦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咨询联系方式为:

电  话:0427-2936777 

传  真:0427-2936776

电子信箱:pjvtc@hotmail.com

学校网址:http://www.pjzy.net.cn

邮政编码:124000


高考志愿填报工具
高考志愿填报

一键生成志愿填报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