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连艺术学院2012年招生章程

一、学院自然情况说明

学院全称:大连艺术学院

办学地点及校址辽宁省大连经济技术开发区东北大92

办学类型:普通高等学校(民办)

办学层次:本科、高职专科

学习年限:本科学制为四年专业,学习年限为四年;

高职专科学制为三年专业,学习年限为三年。

办学形式:全日制

主要办学条件:学院占地面积76万平方米,教学行政用房面积15.8平方米。专任教师807人,其中副高级职称以上243人,教学仪器设备值3067.3万元,图书55.75万册。

二、计划特别说明

经批准有语种限制的专业及允许招生的语种:本科普通类日语专业只招收英语和日语考生。学院只设英语教学,小语种考生慎报。

高职专科外语语种不限。

招生男女比例不限。

三、招生对象与报名条件

1、热爱祖国,拥护党的四项基本原则,品德优良,遵纪守法,身体健康的普通高中毕业(含艺术中专毕业)或具有同等学历者。艺术类考生须具有一定专业素质和专业基础。

2、本科表演专业(舞蹈、影视表演方向)和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含韩语节目主持、日语节目主持方向)要求年龄在25周岁以下(198791以后出生)。

3、本科音乐表演专业(声乐演唱方向)、表演专业(影视表演方向)、 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含韩语节目主持、日语节目主持方向),要求考生身高:女160cm以上,男170cm以上。表演专业(舞蹈表演和音乐剧方向),要求考生身高:女162cm以上,男170cm以上。艺术设计、绘画专业要求考生无色盲、色弱。其中艺术设计专业(服装表演与设计方向),要求考生身高:女172cm以上(平面模特方向165cm以上),男185cm以上(平面模特方向182cm以上)。有突出成绩或其他特殊才能者,经研究批准,条件可适当放宽。

学院只设英语教学,小语种考生慎报。

四、专业设置说明

1本科专业设置:

专业代码

专业名称

学制

科类

授予学

位门类

050401

音乐学(音乐教育方向)

四年

文学

文学

050401 

音乐学(文化艺术事业服务与管理方向)

四年

文学

文学

050403

音乐表演(流行音乐方向)

四年

文学

文学

050403 

音乐表演(声乐演唱方向)

四年

文学

文学

050403

音乐表演(乐器演奏方向)

四年

文学

文学

050403 

音乐表演(键盘乐器演奏方向)

四年

文学

文学

050303

广告学

四年

文学

文学

050404

绘画(油画方向)

四年

文学

文学

050404

绘画(中国画方向)

四年

文学

文学

050404 

绘画(美术教育方向)

四年

文学

文学

050405

雕塑

四年

文学

文学

050406

美术学

四年

文学

文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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