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体育学院2008年本科专业招生章程

一、学校自然情况说明

学校全称:沈阳体育学院

办学地点及校址:

沈阳市苏家屯区金钱松东路36

办学类型:公办普通高等学校

办学层次:本科

学习年限:本科学制为4,学习年限为3-6

办学形式:全日制

主要办学条件:校园占地面积1190726平方米,教学行政用房面积164761万平方米,专任教师464人,其中副高级职称以上216人,教学一起设备值6149.56万元,图书60.7万册。(以上办学条件数据以2007年基层统计报表数据为准)

二、计划特别说明

有语种限制的专业及允许招生的语种:英语专业只招英语语种。

我校招生无男女生比例要求。

 

三、专业设置说明

 

 

专业名称

学制

科类

授予学位门类

体育教育

体育教育

4

体育学

教育学

社会体育

社会体育

4

体育学

教育学

运动人体科学

运动人体科学

4

体育学

教育学

市场营销(体育市场营销方向)

市场营销

4

工商管理

管理学

新闻学(体育新闻传播方向)

新闻学

4

新闻传播学

文学

英语(体育英语方向)

英语

4

外国语言文学

文学

公共事业管理(体育管理方向)

公共事业管理

4

公共管理

管理学

旅游管理(体育旅游方向)

旅游管理

4

工商管理

管理学

表演(体育艺术表演方向)

表演

4

艺术

文学

运动训练(体育艺术方向)

运动训练

4

体育学

教育学

民族传统体育

民族传统体育

4

体育学

教育学

休闲体育

休闲体育

4

体育学

教育学

运动康复与健康

运动康复与健康

4

体育学

理学

 

四、毕业证书与学位证书说明

本科学习期满,成绩合格颁发沈阳体育学院本科毕业证书,专升本学习期满,成绩合格颁发沈阳体育学院本科毕业证书,并加注“专升本”字样。达到沈阳体育学院学位授予标准的颁发沈阳体育学院学士学位证书。

五、收、退费等说明

1.学费收取标准:

学费收费标准:体育教育(含专升本)、社会体育专业4000/学年·人;运动人体科学、英语专业(体育英语方向)4800/学年·人;市场营销(体育市场营销方向)、新闻学(体育新闻传播方向)、旅游管理(体育旅游方向)、公共事业管理专业(体育管理方向)4200/学年·人;表演专业(体育艺术表演方向)10000/学年·人;运动训练、民族传统体育专业10000/学年·人;体育休闲4000/学年·人;运动康复与健康(此专业是新专业收费许可正在办理中,以物价局批复的收费为准)。
住宿费收费标准:本科1200/学年•人。

 (严格遵照物价部门批准的收费许可的标准向学生收费)

2.学费的退费办法:

学生因故退学或提前结束学业,学院应根据学生实际学习时间,按月计退剩余的学费。

3.品学兼优学生可获得院内外奖学金。国家奖学金:8000/年;省政府奖学金8000/年;学院专业奖学金:一等1000/年,二等700/年,三等500/年。特困学生可申请国家和省政府助学金。学院可为困难学生提供部分勤工助学岗位。具体标准以学校有关规定为准。

困难学生可申请国家助学贷款,最高6000/年;国家励志奖学金5000/年;国家助学金:一等3000/年,二等1500/年;学生需提交学生证、本人及父母(经济担保人)身份证等相关材料的复印件一式三份,各系汇总申请材料报学生工作部。

六、国际交流与合作方面说明

无。

七、招生录取规则说明

1.调档比例

根据生源省份的调档规定和报考我院的生源等情况确定投档比例,原则控制在我院录取省份招生计划数的100%-120%以内(我院在辽宁省招生的体育教育和社会体育专业的投档比例为100%),进档考生原则上以考生填报专业的顺序择优录取确定每位考生的专业,各专业志愿之间没有分数级差。

2.身体健康状况要求

按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

3.院校志愿录取办法

具体表述符合以下要求:

在同批录取学校控制分数线以上,按考生志愿顺序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4.对加分或降低分数要求投档考生的处理

凡按政策规定加分投档考生,承认各地的加分政策,按加分后的投档分数录取;对降分投档考生,按高考实际分数录取;在分数相同的情况下,优先录取相关科目分数高的考生(英语专业考生参考英语成绩)。

5.进档考生的专业安排办法

第一志愿考生生源充足时,只录取第一志愿考生,按照考生专业志愿从高分到低分录取。第一志愿考生生源不足时,录取非第一志愿考生。录取时按考生专业志愿顺序根据各专业缺额情况,从高分到低分录取,额满为止。

6.我院体育教育和社会体育专业承认辽宁省的体育考试成绩,录取时,按文化课成绩除以7.5,加体育成绩所得的综合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7.单独招生专业工作程序、日程安排及录取办法

单独招生专业:运动训练专业(体育艺术方向)、民族传统体育专业

1)、报名条件

a、考生须达到二级或二级以上运动技术等级标准;

b、应、往届高中毕业生或具有同等学历者;

c、考生年龄不超过22周岁(一级以上优秀运动员可放宽到35周岁);

d、符合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体检要求。

2)、报名要求

考生本人须到我院现场采集照片,并提交以下材料:

a、《沈阳体育学院单招专业报名表》(报名前到我院招生网站下载打印);

b、《沈阳体育学院单招专业考生体格检查表》(报名前到我院招生网站下载打印);

c、运动员等级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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