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管理(本科类)
培养目标:本专业培养既懂管理,又懂经济和法律,能在国家机关、群众团体和企事业单位从事行政管理工作的高级专门人才和理论教学研究人才。学生应掌握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和我国的基本方针政策;具有行政管理的基本理论知识,了解本专业发展动态;精通法律,掌握经济管理及其发展动态,能够运用所学理论分析和解决政府公共管理中的实际问题,并具有初步的科研能力。要求熟练掌握一门外语和熟悉办公自动化,具备较强的社会活动能力,实践工作能力和文字与口头表达能力。
本专业设有国家公共管理博士后科研流动站,具有公共管理一级学科博士学位、行政管理等五个二级学科博士学位、行政管理等五个二级学科硕士学位、MPA等三个专业学位授予权;本专业为辽宁省重点学科。
主要课程:管理学原理、行政学原理、政治学原理、法学、经济学、社会学概论、计算机原理与应用、市政学、行政学、组织学、公共政策、人力资源开发与管理、人员招聘与选拔、员工绩效管理、行政领导与决策、机关管理与办公自动化、市场营销、社会调查方法、公文写作等。
毕业生适应范围:各级政府部门、群众团体、企业、事业单位的行政管理部门从事行政管理、人力资源管理、文秘工作或大中专院校从事本专业的教学与研究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