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共事业管理(本科类)
本专业设有国家公共管理博士后科研流动站,具有公共管理一级学科博士学位、行政管理等五个二级学科博士学位、行政管理等五个二级学科硕士学位、MPA等三个专业学位授予权。
主要课程:管理学原理、政治学原理、社会学原理、法学、管理信息系统、计算机原理与应用、管理心理学、人力资源开发与管理、人员招聘与选拔、员工绩效管理、社会学、保险学、谈判学、卫生管理学、教育管理学、公共关系学、管理文秘等。
毕业生适应范围:文教、体育、卫生、环保、社会保障、人力资源等公共事业单位的从事行政管理、人力资源管理、文秘工作或大中专院校从事本专业的教学与研究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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