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共事业管理(本科类)
培养目标:本专业培养学生具有现代化管理理论、技术与方法等方面的知识,以及应用这些知识的能力,能在文教、体育、卫生、环保、社会保障等各个事业单位的行政管理部门从事管理工作的高级专门人才。本专业学生主要学习现代管理科学等方面的基本理论和基本知识,受到管理方法、管理人员基本素质和基本能力的培养和训练,掌握现代公共事业管理理论、技术与方法,能从事公共事业单位的管理工作,具有规划、协调、组织和决策方面的基本能力。
本专业设有国家公共管理博士后科研流动站,具有公共管理一级学科博士学位、行政管理等五个二级学科博士学位、行政管理等五个二级学科硕士学位、MPA等三个专业学位授予权。
主要课程:管理学原理、政治学原理、社会学原理、法学、管理信息系统、计算机原理与应用、管理心理学、人力资源开发与管理、人员招聘与选拔、员工绩效管理、社会学、保险学、谈判学、卫生管理学、教育管理学、公共关系学、管理文秘等。
毕业生适应范围:文教、体育、卫生、环保、社会保障、人力资源等公共事业单位的从事行政管理、人力资源管理、文秘工作或大中专院校从事本专业的教学与研究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