音乐学(本科类)

   

u培养目标:本专业旨在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掌握音乐学科系统的专业知识,具备较强的理论素养和较强的教学能力,并具有创新精神的中小学音乐教育及社会音乐工作的应用型人才。

u核心课程:中西音乐史、中国传统音乐理论、世界民族音乐、音乐美学、论文写作;和声、复调、曲式、配器;钢琴、视唱练耳等。

u学位授予学生修满本专业培养方案规定的学分,达到我校学士学位授予标准,授予艺术学学士学位。

u就业方向:中小学音乐教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