音乐表演(本科类)
u培养目标:本专业旨在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具备演唱或演奏专业的基本理论和技能,基础扎实,艺术实践能力强,具备精湛的音乐表演方面的能力,能够在专业文艺团体、社区等相关部门,从事演唱演奏、音乐研究及群众文化活动组织管理工作的应用型人才。
u核心课程:中西音乐史、音乐美学、论文写作;钢琴、器乐、声乐;和声、复调、曲式、配器;乐理、视唱练耳等;舞蹈与形体。
u学位授予:学生修满本专业培养方案规定的学分,达到我校学士学位授予标准,授予艺术学学士学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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