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学教育(本科类)
u培养目标:培养适应时代要求,德智体等方面全面发展,具有良好的教师职业伦理、职业道德和先进的教育理念,具备扎实的小学教育专业基础知识、基本理论和基本技能,具有较强的教学和实践能力、初步的科研能力、一定的管理能力和创新精神,综合素质好,能够在教育行政部门以及其他相关机构从事教学研究和管理等方面工作的小学教师及其他教育工作者。
u核心课程:普通心理学、教育学基础、微积分、音乐基础、美术基础、现代汉语、儿童文学概论、小学语文教学论、小学数学教学论、现代教育技术等。
u学位授予:学生修满本专业培养方案规定的学分,达到我校学士学位授予标准,授予教育学学士学位。
u就业方向:小学教师、小学教育管理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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