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前教育(本科类)

   

u培养目标:培养适应新时代要求,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具有良好的教师职业伦理、职业道德和先进的幼儿教育理念,具备扎实的学前教育专业基础知识、基本理论和基本技能,具有较强的教学和实践能力、初步的教研能力、一定的管理能力和创新精神,综合素质好,能够在保教机构、教育行政部门以及其他相关机构从事保教和管理等方面工作的学前教师及其他教育工作者。

u核心课程:学前教育学、学前儿童发展心理学、学前儿童卫生与保育、幼儿健康教育与活动指导、幼儿语言教育与活动指导、幼儿社会教育与活动指导、幼儿数学科学教育与活动指导、幼儿音乐教育与活动指导、学前教育史、幼儿园课程等。

u学位授予:学生修满本专业培养方案规定的学分,达到我校学士学位授予标准,授予教育学学士学位。          

u就业方向:幼儿园教师、幼儿园管理人员、儿童教育工作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