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学(本科类)
 培养目标:旨在培养具有比较宽厚扎实的经济学与管理学基础,具备金融与保险理论知识和业务技能,能在保险、银行、证券、投资、信托公司等从事实际业务和管理工作,在学校、科研单位从事教学和科研工作的德、智、体、美全面发展,基础扎实、专业面宽、能力强、素质高、会合作、守信用,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需要的,具有开拓精神和务实能力的应用型高级专门人才。
    主干课程:宏、微观经济学、金融学、会计学、统计学、财政学、国际经济学、国际金融学、公司金融学、证券投资学、保险学、财产保险学、人身保险学、保险精算、海上保险学、再保险学、保险会计学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