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学(本科类)
业务培养目标:本专业培养具备金融学方面的理论知识和业务技能,能在银行、证券、投资、保险及其他经济管理部门和企业从事相关工作的专门人才。 

  业务培养要求:本专业学生主要学习货币银行学、国际金融、证券、投资、保险等方面的基本理论和基本知识,受到相关业务的基本训练,具有金融领域实际工作的基本能力。 

  毕业生应获得以下几方面的知识和能力: 
  1.掌握金融学科的基本理论、基本知识; 
  2.具有处理银行、证券、投资与保险等方面业务的基本能力; 
  3.熟悉国家有关金融的方针、政策和法规; 
  4.了解本学科的理论前沿和发展动态; 
  5.掌握文献检索、资料查询的基本方法,具有一定的科学研究和实际工作能力。 

  主干学科:经济学 

  主要课程:政治经济学、西方经济学、财政学、国际经济学、货币银行学、国际金融管理、证券投资学、保险学、商业银行业务管理、中央银行业务、投资银行理论与实务等。 

  主要实践性教学环节:包括课程实习、毕业实习等,一般安排6周。 

  修业年限:四年 

  授予学位:经济学学士